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城区两江镇的就业服务工作,提升“点对点”送工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同时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的管理,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岗专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对象条件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武鸣区两江镇“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岗专管员
岗位人数:1名
岗位职责:在南宁市武鸣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和武鸣区两江镇便民服务中心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点对点”送工服务等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和乡村公益性岗位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就业帮扶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
此次招聘报名对象为2024年9月3日参加武鸣区“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岗专管员面试并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人员(不包括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在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过程中有缺考、违纪、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资格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以现场报名为准。
(二)报名地点:武鸣区人社局一楼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三)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南宁市武鸣区“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岗专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四)报名信息经确认后无法修改,如因报名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此次报名不收任何费用。
三、资格审查
武鸣区人社局依据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进行审验确认。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体检
本次招聘不再另外举行面试,根据本次报名情况,按照招募岗位计划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择优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和项目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由武鸣区人社局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审核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签订合同
“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岗专管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参照外聘人员进行管理,由武鸣区人社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七、相关待遇
(一)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等待遇
“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岗专管员每人每月工资4350元,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需缴纳的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承担)。
(二)休息休假
“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岗专管员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休息休假权。
具体事宜可向南宁市武鸣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电话咨询:0771-622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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