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马山县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从事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及法院内部其他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报考书记员岗位的,要求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60个字以上。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本人及父母、配偶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人及父母、配偶因犯罪被判处刑罚的;
6.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
7.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三、招聘原则
(一)公开原则。
(二)公平竞争原则。
(三)择优录用原则。
四、聘用人员身份、聘用期限及待遇
(一)所聘用人员属马山县聘用制人员,归属马山县人民法院管理,不办理入编手续,属编外人员。
(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三年一聘。
(三)正式聘用后基本工资1900元/月,岗位补贴400-900元/月(岗位补贴随工龄动态调整),工龄工资每满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增资30元。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予以发放年终绩效奖金。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手续,需单位缴纳的部分由财政负担,需个人缴纳的部分由个人负担。单位安排出差的可享受和在编人员同样的差旅补助待遇。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5日止。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请报名者如实填写《马山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填写完毕后,将报名表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驾驶证等证书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msfywei@126.com,经资格审核通过后,于2024年11月5日前到马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报名:于2024年11月5日前到马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填写《马山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进行现场确认。
(二)资格审查
由马山县人民法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考试。
(三)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本院组织的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报考书记员岗位的参加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根据技能测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
根据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四)体检
由本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本院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院党组根据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由本院核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七)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方式:马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0771-6805326
地址:广西马山县白山镇银峰大道2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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