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文件要求,为满足我单位用人需求,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人。为了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信念坚定,服从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
(四)具有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女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上至45周岁以下的以下人员:低保家庭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人员、失地人员(如库区)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设区市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上述人员中,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26日—9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大化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403室(大化县大化镇文昌西路180号),联系电话:0778-5808179。
(三)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4)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佐证材料。
四、招聘程序
(一)初审
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到我局进行初审,将初审核通过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面试。
(二)复审
由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后,面试通过者携带相关有效材料、证件到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三份,我局、个人及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持一份。
五、福利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制度,上岗人员援助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满三年后,聘用合同自然终止。公益性岗位工资参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足额缴纳。差旅补助按县财政文件规定的标准实行。
六、监督
欢迎应聘者监督招聘过程。监督电话:0778-5808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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