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总经理1名。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职业资格、年龄、工作经历等条件(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应聘: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尚处于影响期内的。
3.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损失和重大经济损失;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记录的。
4.曾被开除党籍或公职;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5.有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
6.国家法律法规(合同法、公司法、行政处罚法等)、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影响使用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条件和薪资
详见《桂林市阳朔县先导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需求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4日24时止(共计6天);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自行下载并填写《桂林市阳朔县先导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填写后将报名表电子版及近期2寸免冠彩照发送到邮箱:40083852@qq.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名称”。在线报名,恕不接受电话、现场投递或邮寄材料报名,不按要求投递或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
3.注意事项:以上报名材料均为电子文档,不予退还。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如实填报、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这将作为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初步评判依据,凡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应聘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个人信息不准确或通讯工具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的,视为应聘人员放弃本次应聘。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初审和复审均合格的应聘者,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未列入面试人选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从自我阐述和提问交流两方面进行,自我阐述为面试人员针对自我认知、所报岗位的认识等进行客观、全面的阐述,提问交流为对面试人员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形式将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入选者。接到通知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人选,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资格。
(三)考察
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考察人选,采取背景调查、实地走访谈话、核查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成效、社会关系、廉洁自律、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要对本人廉洁从业情况作出说明,并配合提供现任职单位、企业党组织对廉洁从业情况提出的结论性意见。考察结束后按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
(四)体检
拟聘人员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或体检人选自动放弃的情形,经研究按照考察情况进行递补。
(五)聘用
1.经研究确定的拟聘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人事任免程序;公示结果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取消聘用或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后尚有经考察合格人选的,经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2.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按照桂林市阳朔县先导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岗位的,免去试任职务、进行解聘。
3.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签订入职协议前,本人必须按程序辞职,退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并及时迁转人事关系。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阳朔镇叠翠路30号。
咨询电话:13878318780,廖先生。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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