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农技推广力量,充分发挥农技队伍科技入户的指导服务作用,根据《荔浦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以及自治区有关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乡村振兴、特色主导农业产业发展的需要,决定在我市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特向社会公开招募特聘农技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德才兼备和自愿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人数1名畜禽、水产产业技术服务特聘农技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为人诚实,吃苦耐劳,身体健康,热爱农技推广事业,有奉献精神,有责任心,协调能力强。
3.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在当地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二)岗位条件
1.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较高的畜牧兽医水产专业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确保特聘农技员可以提供优质高效的农技推广服务。
2.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能长期深入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推广服务工作。
3.接受能力强,能熟悉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中国农技推广APP的应用。
4.自觉接受农业部门的管理,按时完成所承担的岗位工作任务。
(三)招聘范围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市畜牧水产产业业发展要求,从防疫员、家畜繁殖员中进行招募1名做为特聘农技人员。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4.农业系统体制内的在岗人员,不纳入选募范围。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各乡镇人民政府公开栏、荔浦市政府门户网发布招募需求。
(二)公开报名
现场报名,每位应聘者提交资料后不可更改。报名时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所需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报名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资格。
五、特聘农技员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围绕畜牧水产产业发展,为养殖户、贫困户提供技术帮扶、技术咨询、技术示范服务。配合基层农技人员、基层干部,协调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脱贫致富带头人和贫困农户科学发展特色产业。配合对贫困农户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其科学养殖水平。
(二)服务时间
根据农事季节及生产需要,特聘农技员服务时段2024年9月-2025年8月,服务时间一年。
(三)服务要求
每月开展技术帮扶服务天数不少于10天,且需提供技术服务记录单、照片等开展技术服务佐证材料。每月需在中国农技推广APP发布日志或农情信息不少于2条。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提交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19日。
(二)现场报名地址:荔浦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水产技术推广站
(三)联系人:杜颖、王秦芳浩联系电话:0773-7227155。
(四)携带证件原件和报名相关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近期蓝底免冠1寸证件照片2张及电子档(jpg格式,文件大小20kb以内,以“身份证号+姓名”命名);
3.填写完整的《荔浦市农业农村局特聘农技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由报考人员承诺签名。
(五)资格审查
公开报名的同时,对所有报名人员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和准确,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取消其应聘或录用资格,其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七、遴选程序
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特聘的农技人员初步评选和技能考核,从个人学历、工作经历、工作成果和业绩、现场询问等几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经考核确定初步人选。
经考核确定人选后,报市农业农村局班子集体审定,并对拟特聘农技人员名单在荔浦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荔浦市农业农村局与特聘农技人员签订技术服务协议。
八、遴选对象工作任务
一是协助农技部门对本市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二是联系指导科技示范主体(家庭农场、合作社、贫困户等)不少于5户,开展进村入户服务每月不少于10次;三是按时按要求完成中国农技推广APP每月报送不少于2条日志或农情信息任务。
九、管理与考核
荔浦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特聘农技员进行遴选、使用和管理。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服务效果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特聘农技人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并扣除相应的技术服务补助费用。对年终考核优秀者,可续聘。
十、特聘技术员待遇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特聘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本次荔浦市遴选的1名特聘农技员,以购买技术服务方式进行。在确认特聘农技员人选后,依据上级有关特聘农技员要求,我局将与特聘农技员签订技术服务协议,不涉及劳动聘用合同及人事劳动协议,不涉及五险一金,对特聘农技员每月按1000元/人的技术服务费标准进行发放。
原文网址在这里,长按可复制哦~
https://t.fenbi.com/s/00h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