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0人19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充实抵边村级幼儿教师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关于印发靖西市边境教育示范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靖政办发〔2024〕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抵边村级幼儿园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专项招聘抵边幼儿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和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
5.报考人员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3日至2006年9月13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9月13日至2006年9月13日期间出生)。
6.报考人员应具备的专业,以招聘公告的《2024年靖西市专项招聘抵边村级幼儿教师计划表》(附件1)中设置专业为准。
7.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报考须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同意。
8.具有《2024年靖西市专项招聘抵边村级幼儿教师计划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名。)
5.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服务期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5年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户籍、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9月1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公示和聘用审批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2024年9月11日在百色人才网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4年9月13日-2024年9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30-18:00)在靖西市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
2.报名人员须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户口簿;
(5)教师资格证;
(6)应聘职位其他所需的相关材料,如职称证等;
(7)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在报名时须提供本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须注明“同意某某某同志参加2024年靖西市专项招聘抵边村级幼儿教师考试”等内容),对因无法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而辞职的,须提供本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同意辞职证明。
(四)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当场按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对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不予审查通过。
2.报考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审查、聘用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报考人员提供不实信息,扰乱报考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3.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及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教法等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入围面试考生的笔试成绩不低于50分。
2.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对达不到1:3比例需要开考的特殊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方可开考。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含1:3)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可免笔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的岗位,须参加笔试。无人报考或未达到开考比例且不符合降低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及分值:本次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统一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员。其中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按招聘要求进入下一程序。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前报名人数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因个别放弃笔试造成面试达不到开考比例但确需开考的,经人社部门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3.面试人选递补:招聘岗位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面试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不按时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在百色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或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5.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笔试总成绩作为是否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面试成绩作为是否进入考核环节的主要依据。
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1.确定考核人选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按“教学实施能力”、“教学设计能力”、“知识运用能力”、“基本素养表现”评分要素顺序进行比对,该要素得分高的为确定人选。
2.开展考核工作。
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中出现对有违纪违法记录或有违背师德师风要求等不合格情形的取消相应资格。出现考核不合格或者放弃情形的,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考核。
(二)体检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体检人选,应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桂人社规〔2024〕3号)等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组织体检部门一周内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予受理。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再体检。
考核、体检中出现不合格的,面试时达到1:3比例开考的岗位,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重新确定递补人选,递补人选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经人社部门核准面试时达不到1:3比例需要开考的岗位,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重新确定递补人选,递补人选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
五、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聘前公示。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由靖西市教育局和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百色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核实。
(二)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靖西市人社局和靖西市教育局根据招聘计划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编制使用及相关待遇
此次招聘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聘用人员名单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聘期间与编制内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招考纪律
(一)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
1.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并遵守考试纪律。在招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终身不得报考等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即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靖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4.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即日起5年内不得参加靖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二)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三)由市纪委监委监督整个招聘过程。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具体由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咨询和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
靖西市教育局:0776—6231646
2.监督电话:
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6-622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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