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区公开招聘教育高层次人才13人公告
株洲市天元区公开招聘教育高层次人才13人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3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8/1 09:00-2025/8/7 17:3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高层次人才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此次招聘岗位1个,招聘计划13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条件

1.学历:本科及以上。

2.教师资格证:与报名岗位相对应或以上层次的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

3.普通话水平:报名语文学科的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报名其他学科的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4.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谈和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招聘公告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其他有关招聘信息只在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日-8月7日(限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高新大厦一楼117会议室。

3.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报名需提供资料:

①《株洲市天元区2025年公开招聘教育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须贴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职称证原件复印件;

⑦符合报名条件的荣誉证书及相应文件;

⑧近一年单位购买养老保险的月明细记录,非在编教师还须提供近一年聘用合同。

4.相关要求:

①应聘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应聘要求。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②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方式:采取面谈和面试方式进行。面谈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认知、仪表仪态、语言能力、专业能力和交流沟通能力等,时长5分钟。面试内容为上微型课,其中备课时长30分钟,上微型课时长不超过8分钟。

(五)总成绩

确定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谈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所有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谈和面试均设最低分数线,面谈成绩低于80分则淘汰,不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低于80分则淘汰,不列为体检对象。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谈成绩高的排前。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被聘用人员在本区至少服务五年(含试用期)。

六、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的通知公告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提供的电话通讯畅通,若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0731-28665200天元区教育局咨询时间:星期一——星期五(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监督电话:0731-28665065天元区纪委监委0731-28665957天元区人社局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天元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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