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2个岗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开展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以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作为选用干部的第一要求,以事业心、责任感强,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有较强工作能力作为选用干部的基本要求,选调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二、选调人员范围及计划数
(一)报名范围
汨罗市所属市直单位和乡镇中在编在岗事业人员(不含工勤人员和医院、学校的事业编制人员)。
(二)选调职位与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本科及以上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及以后出生),其余以此类推,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等次不定等次视同称职(合格)等次);
8.干部人事档案无影响流动调配的问题;
9.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在现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人员(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7.工勤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
1.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所在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人员需填写《2024年汨罗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现场报名时提交审核。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日,9月23日至24日共5天,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汨罗市政府办公室三楼政工人事股。联系人:张艳群,15074050111。
4.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表;
(2)现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毕业证,近期学信网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验证的《学位认证报告》纸质档一份(含二维码格式),近三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市经济研究中心和政府办公室政工人事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推荐表、吸收录用聘用(任)制人员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公章)等材料。经资格审查符合拟选调人选资格条件的,产生面试入围人选。
(三)开考比例
职位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若报考考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我单位可向组织人社部门申请,将开考比例调整为1:1或取消选调计划。
(四)综合面试
由市政府办党组组织进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市政府办提前电话通知考生。
2.面试对象:报名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需在面试前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五)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政府办政工人事股会同市人社局、市编办和市纪委监委驻单位纪检监察组共同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经市政府办党组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报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分别在本人所在单位和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即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违反选调条件情况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五、相关事项
考试期间,报名人员请保持手机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电话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选调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0730--3382882
市政府办:0730--5172351 5172259
原文网址在这里,长按可复制哦~
https://t.fenbi.com/s/00h1Z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