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7人25个岗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发展理念,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为持续深入推进“五新四城”战略和“港产城旅”建设提供人才支撑。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文件有关规定,辰溪县委、县政府决定,引进一批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对象
本公告所指引进人才是指从本县行政区域外或本县内非在编在岗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其中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的从2017年起通过全国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岗位共25个,拟招聘27名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2026年辰溪县县直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第八批)》(附件1)。
三、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四、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其中高校毕业生指近三年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5.年龄要求:所有岗位一般要求1987年4月7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放宽至1980年4月7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放宽至1975年4月7日(含)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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