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根据相关规定,会同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必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计算机操作及岗位速记必需的业务技能;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聘用后服从分配,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不低于2年,聘用期间签署保密承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及纪律处分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四)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本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六)本人或亲属(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从事律师工作的;
(七)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10月25日工作时间;
3.报名地点:会同县人民法院政治部502办公室;
4.报名由本人现场提交以下资料:
(1)《会同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2)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3)报考人员近期1寸红底免冠证件照2张。
(二)资格审查
会同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对报名参加考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笔试。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自负(包括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三)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满分100分。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法律常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技能考试。技能考试为看打考试和听打考试,满分100分。
(3)面试。按笔试成绩×30%+技能考试成绩×40%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技能考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若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考试成绩高者优先。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试由会同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由会同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并加检毛发样本检毒检测。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结果公布3日内(含当日)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未参加体检的,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报考者体检合格后,由会同县人民法院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才表现,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会同县人民法院根据笔试、技能考试、面试、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在会同法院网公示。如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由会同县人民法院核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均可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及名次按程序依次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所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至会同县人民法院工作,最低服务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说明
1.纪律与监督。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2.相关待遇。工资标准确定为2400元/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每月2000元),每工作满一年,月工资增加50元工龄奖金,并按规定予以交纳相关保险。上述工资标准含个人需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不含单位缴纳部分。季度、年终对招聘人员进行考核后另行发放绩效奖金。
3.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聘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交体检医院的体检费外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次招聘政策由会同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5-8822023
联系人:陈亚军13974564621甄媛媛13787406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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