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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项目制员工公告-湖南-郴州市-汝城县-国企-2026-私企正式-汝城县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汝城县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项目制员工公告

汝城县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项目制员工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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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30 12:00-2026/10/15 17:30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汝城县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项目制员工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工作地点和劳动合同主体

(一)招聘岗位:业务经理。

(二)招聘人数:1人。

(三)工作地点:汝城县。

(四)劳动合同主体:汝城县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录用人员与公司签订项目制劳动合同。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9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或持有人力资源相关职业等级、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2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外包)、产业园区或创业孵化基地运营、企业综合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有团队管理或项目负责经历者优先;

7.熟悉劳动用工、就业创业、人力资源服务相关政策法规者优先;

8.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表达、市场开拓和文字综合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谈、体检、考察、研究确定、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30日12:00至2026年10月15日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填写《汝城县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公司报名邮箱(rcrcfz@163.com),邮件主题注明“考试报名+姓名”。

3.报名材料:

(1)《汝城县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报名登记表》(手写签名,扫描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意验证码时效,过期无效);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4)有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记录);

(5)业绩成果、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6)近期免冠1寸彩色电子照片。

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二)资格审查

公司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不足、形不成有效竞争的,经研究并报股东公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延长报名时间或取消当批次招聘。

(三)面谈

1.采用开放式面谈形式进行,每位考生面谈时长10分钟。

2.面谈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在汝城县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公众号公告。

3.面谈对象。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谈。

4.面谈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按面谈成绩依次递补。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背景调查),核实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竞业限制及离职手续等情况。

经考察具有以下情形者,视为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1)考试舞弊、请人代考者;

(2)弄虚作假伪造信息资料者;

(3)有刑事犯罪记录者;

(4)受到党纪、政务等处分在影响期内者;

(5)有影响正常工作的身体或精神疾病者;

(6)参加过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者;

(7)有吸毒、赌博、酗酒等违法违规及不良嗜好者;

(8)其他不予聘用的原因。

如入围人选有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形的,其空缺名额经公司研究,可由报考人员按面谈成绩(7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对递补者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六)研究确定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情况经公司研究后确定拟录用人选。

(七)公示

拟录用人选在汝城县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问题反映的,及时核查处理。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入职手续,与公司签订项目制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用,对试用期间违反规定屡教不改或转正考核不合格或经用人部门评定认为不符合岗位要求者,不予正式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汝城县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考生报名后视同知悉并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的全部内容。

3.考生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信畅通,避免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关注信息发布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错过本次招聘者,视同自愿放弃。

4.咨询电话:0735-8198201(仅工作时间接听)。

附件:汝城县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报名登记表

汝城县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9月30日

扫码下载《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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