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59人117个岗位
为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相关规定,现启动2026年湘潭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招聘共计159名,其中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人,湘潭市中心血站3人,湘潭市中心医院39人,湘潭市法检医院4人,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35人,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9人,湘潭市妇幼保健院7人,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19人,湘潭市中医医院18人,湘潭市口腔医院2人,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13人,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5人。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2026年湘潭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A类岗位(94人):面向医卫类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即2024、2025、2026年(含“同等对待”)毕业且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同等对待”政策即住培基地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如:2021年全日制本科毕业,当年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参加住培,2024年完成住培,在符合其它报名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用硕士研究生的学历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
B类岗位(51人):面向医卫类社会考生(符合岗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名)。
C类岗位(14人):面向非医卫类考生,含部分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
详情可查询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招考资讯栏目(http://xtrs.xiangtan.gov.cn/)、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sjkw.xiangtan.gov.cn/)、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xtzy.com/)、湘潭市民政局官网(http://xtmz.xiangtan.gov.cn/)。
招聘单位网址:
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ttp://www.xtcdc.org.cn/
湘潭市中心血站:https://www.xtzxxz.com/
湘潭市中心医院(含法检医院):http://www.huijing.org/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http://www.xtsyyy.com/
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http://www.xtsdermyy.com/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http://www.xtfuyou.com/
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http://www.xtswyy.cn/
湘潭市中医医院:http://xtszyyy.com/
湘潭市口腔医院:http://www.xtskqyy.com/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http://www.xtsyy.cn/
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http://www.xtlyy.cn/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师等;
7.在读高校非2026届毕业生(在读高校非2026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有关报考条件说明
1.考生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2.非2026届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等证书必须在报名前取得;2026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等证书;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必须在报名前取得;非2026届规培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必须在报名前取得;2026届规培结业的考生必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电子成绩合格证明。
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各级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军队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26年5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3.考生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应具备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按照《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设置(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超声医学、放射影像学、临床药学专业未在该目录内,为招聘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高校新开专业设置)。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招聘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部门认定。
4.招聘岗位的最高年龄要求,38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17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17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计算以此类推)。
5.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基层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加盖党组织公章,落款日期为2026年1月1日及以后)。
6.报考人员报名所用学历学位必须同时符合相应的专业要求及高校毕业生毕业年限等要求。
三、报名、笔试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6月23日9:00-6月30日12:00。
请考生登录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sjkw.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要求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考生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信息填写确认后,不得修改。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2)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第二代或第三代社保卡(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3)对资格条件把握不准的,报考人员应详细咨询政策,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再自行确定报考岗位。
(4)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上传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料至报名平台。资格初审仅对考生上传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其是否符合基本条件,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考生需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3.缴费
本次考试参照公务员招录收费标准,按100元/人收取考务费,考生在资格初审通过后缴纳。缴费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17:00,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在报名平台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请关注各招聘单位官网。考试考核都须提供准考证,各位考生要注意保存。
5.重要提醒
本次招聘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湘潭市卫健委官网、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官网公布,其他各环节的公告、公示等均在各招聘单位官网发布。报名表和准考证在报名平台打印。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官网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准考证打印、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B09、B10、B14、B17、B19、B22、B23、B24、B34、B35、C04岗位不设置笔试环节,如该岗位报名成功人数超过25人,则加试一场笔试环节,笔试科目为相关专业知识。
(二)开考比例
不进行笔试的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直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报名成功人数与该岗位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对少数的特殊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单位申请,报各主管部门、市人社局同意,可根据实际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岗位计划调整公告由湘潭市卫健委官网统一发布。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不安排改报环节,直接进行退费处理。
(三)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7月11日,具体时间、考试地点及其它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详见各招聘单位官网。
凡经批准降低笔试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四)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视同放弃报考资格。
进行笔试的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现场资格审查对象,入围现场资格审查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审查(下同)。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一经公布,不再递补。未达1:3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不进行笔试的岗位所有报名成功考生均为现场资格审查对象。
现场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见各招聘单位官网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务必在准考证打印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和含个人信息的报名表,以备考试和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面试
面试对象为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面试: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所有岗位的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环节。
五、综合成绩和排名
(一)笔试+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只进行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只进行面试的岗位成绩相同的,按主考官打分高低决定。
(三)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招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体检
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参加面试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单位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考察重点是考生在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报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因考生主动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可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招聘计划。拟聘用人员公示公告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招聘单位官网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三)办理人事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纳入湘潭市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聘用单位按程序办理人事聘用手续,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岗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拟聘人员专业特长及试用期表现,可适当调整工作岗位。2026届规培结业的考生凭电子成绩单办理聘用手续,如2026年12月31日前尚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则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要求
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进行处理。
请广大考生诚信参考,不随意弃考。对体检及以后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者,录入湘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
十、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详见报名平台。
政策咨询电话
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0731-58389509;
湘潭市中心血站0731-58280150;
湘潭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湘潭市法检医院
0731-58214900;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0731-58669039;
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0731-52705110;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0731-58577507;
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0731-52875025;
湘潭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部0731-55519256;
湘潭市口腔医院人事科0731-58232709;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0731-55989858;
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0731-52518108。
举报监督电话
湘潭市卫健委人事科0731-58555257;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731-58519108;
湘潭市民政局机关党委(人事科)0731-52255825;
湘潭市人社局事业科0731-58626298;
湘潭市卫健委机关纪委0731-58555229。
附件:1.2026年湘潭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