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经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认定的大龄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残疾人等人员,以下简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本单位后勤服务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辰溪县户籍;
(二)为我省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人社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并通过社区“311”服务仍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以下类别:
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残疾人员;
失地农民;
军队退役人员;
市州级以上劳动模范;
烈士家属;
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有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的;
已经享受过3年公益性岗位或社保补贴返还政策的;
已享受职工(含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退休待遇人员;
已实现稳定就业的;
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要求的;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岗位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身体健康,具有相应的就业能力,能够胜任拟聘用岗位的工作;
招聘岗位及人数:门卫及安保岗位1人、大院保洁及日常辅助监管岗位1人;
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所需材料:应聘者本人手写申请报告(加盖手印)、《就业创业证》(或《就失业登记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社区出具的家庭情况说明、311服务相关资料(3次职业推荐截图、职业培训证及1次职业指导记录)。
报名地点: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辰溪县东风东路刘晓公园旁)
联系方式:0745-5222795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用人单位完成初审后,报县人社局进行审核签字、公示。
(三)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县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在辰溪县政府门户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次月正式上岗。
四、待遇
(一)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协议(试用期一个月);
(二)按月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
(三)按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医疗,不含工伤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