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2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根据《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的精神,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长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聘用的普通雇员按照《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进行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普通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
三、报考资格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综合素质优,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
6.录取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录取为普通雇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简章、实施方案均通过长沙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布,包含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五、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2个,招聘计划2名。详见《长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开招聘普通雇员计划表》(附件1)。
说明:1.47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50周岁以下是指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
六、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本人持《长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或委托人携带由应聘人员签字的《委托书》(无制式要求)、《报名表》及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受理报名。为减少人员聚集,现场报名时只允许1名报名人员进入报名现场。
2.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一式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地点:长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路12号)四楼会议室。
4.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七、实操考试
1.普通雇员采取实操考试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实操考试,实操考试工作由长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实操考试流程安排
(1)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实操考试,迟到考生视为放弃本次考试。
(2)实操考试总分均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进入体检程序。
八、体检
1.根据实际操作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2.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察对象。
3.体检由长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九、公示、聘用与合同签订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在长沙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用人单位与录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一般为2个月。
4.在签订劳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长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
十、其他
1.咨询电话:0731-88903120
2.监督电话:0731-88665655
长沙市农业农村局人事处:88665631
长沙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纪委:88665655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4907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