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17个岗位
中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和国家“2011计划”首批牵头高校,2017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入选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非教学科研人员不超过39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管理人员不超过22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17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毕业(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且本科和研究生均为统招毕业并获学士、硕士(博士)学位。
3.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须为199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须为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后须为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最多不超过2岁。
4.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技能或执业资质。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6.在职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参加本次应聘需经单位同意。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开除共青团团籍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初选面试
(一)报名
应聘人员于2024年10月29日0点至2024年11月8日24点通过网上招聘系统(http://rc.csu.edu.cn/)进行报名,学校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填报和提交报名信息,凡因网上报名信息填报不符合要求者,责任自行承担。
请特别注意:
1.应聘人员只能应聘1个岗位。
2.个人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并于2024年11月15日前在中南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三)初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初选面试,初选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现场资格确认、心理测试及初选笔试
(四)现场资格确认
初选面试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携带以下材料参加现场资格确认: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证书:具体岗位要求所需的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在职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参考模板见附件2)。
5.应聘要求为中共党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参考模板见附件3)。
初选面试通过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规范、完备,如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岗位条件、网上报名信息不相符的,即为未通过现场确认。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逾期未参加或未完成确认者,即视为未通过现场确认。
(五)心理测试
通过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携带身份证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心理健康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心理测试后,再参加初选笔试。
(六)初选笔试
1.管理人员初选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初选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进行合成。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初选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岗位能力测试,初选笔试成绩按照综合能力测试占30%、岗位能力测试占70%的比例进行合成。
2.初选笔试通过人员入围终选;入围终选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超过3:1。
五、终选(含思想政治考察)
1.终选包括笔试(或实验操作)和面试。终选笔试(或实验操作)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合成终选成绩,终选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2.入围终选人员需提供原工作单位或毕业学校出具的近期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公章,联系人亲笔签名、注明联系方式。密封后,待参加终选时,交工作人员。思想政治考察不合格的直接淘汰。
六、确定拟聘人员及体检
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最终成绩相同的,笔试(或实验操作)成绩高者优先),在招聘岗位数内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如拟聘人员自愿放弃,则按照最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拟聘人员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空额,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最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公示
人事处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接受监督和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举报问题查实有据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其他不宜聘用情况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报到
通过公示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和证书原件,办理入校报到手续。
九、有关说明
1.凡与学校二级单位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该职工所在二级单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应聘。
未如实填报回避信息者,取消应聘资格。
2.入职后,发现个人档案材料或者报名材料不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等情况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实行事业编制合同聘用制,三年一个聘期(第一年为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管理,落实完善考核制度,加强聘期考核,实现择优聘用。
4.本科专业分类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moe_1034/s4930/202403/W020240319305498791768.pdf);研究生专业(或学科)按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moe_833/202209/W020220914572994461110.pdf)列出。
对于以上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十、本次招聘工作事项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人事处联系人:高老师0731-88876603
文老师0731-8883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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