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湖南省军民融合装备技术创新中心是湖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职责定位为某院校先进技术成果在湘转化平台,主要负责统一管理某院校在湖南省开展的对外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等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创新中心工作需要,拟面向我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编制内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省委军民融合办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省委军民融合办机关党委(人事处),具体负责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省委军民融合办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四)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公务员、参公人员选调后登记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品行端正,团结协作精神强;
3.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任现职或现岗位工作满1年。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见习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到2024年9月30日止;
5.符合选调岗位的专业、技能及其他资格等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5.任现职或在现单位工作未满一年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岗位计划
此次选调岗位2个;选调计划2名,专业技术岗位1名(详见附件1)。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选调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报名系统,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中共湖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在考生承诺处手写签名,需加盖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行政公章印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供学信网系统等验证报告)、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公务员或参公登记表、录用审批表复印件;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身份的材料复印件;
(4)近期同底彩色免冠2寸电子版照片(命名“岗位名称+姓名”);
(5)工作经历证明。报名成果运营管理岗位的还需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现任管理七级及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满一年或管理八级及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满三年的证明材料及从事综合管理工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参加选调人员先后在不同工作单位从事综合管理工作,需在证明材料中分别注明起止时间);报名项目管理岗位的还需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或项目管理工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参加选调人员先后在不同工作单位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或项目管理工作,需在证明材料中分别注明起止时间);
(6)其他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所需报名资料按上述顺序排版,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选调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自行在湖南省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报名端口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2.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选调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面试通知在湖南省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选调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业务能力、公文写作,总分100分。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选调下一环节。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选调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素养和岗位匹配性等,总分100分。
设置综合成绩(含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省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选调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与调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湖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1-82210720(省委军民融合办人事处)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2210652(省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
监督电话:0731-82210623(省委军民融合办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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