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总医院2025年度编外聘用人员统一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贵溪市总医院2025年度编外聘用人员统一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18人16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11/5 -2025/11/12 17:00
笔试时间
2025/11/18 09:00-2025/11/18 10:00
面试时间
2025/11/24 09:00

招聘岗位


本次贵溪市总医院编外聘用人员招聘计划共1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5年度贵溪市总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统一公开招聘工作岗位表》(附件1)。


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年龄计算方法: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1月5日及以后出生),年龄以身份证为准。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5日起至2025年11月12日下午17∶00截止。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3.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应资格证书、规培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扫描件,将以上材料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发送至报考邮箱(邮箱号:gxsrmyyrsk@163.com)网络报名者若出现重复报名,以邮箱投递第一条报名信息为准。


4.咨询电话:0701-3771978(贵溪市总医院人力资源部)请在工作日时间内拨打(节假日除外)。


招聘办法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整个招聘工作在院纪委全程监督下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3.公开招聘采取笔试、操作及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40%。


4.整个招聘工作结合各院区、分院招聘需求和考生综合成绩由高至低递补。


考试流程


(一)笔试


1.时间:2025年11月18日上午9∶00,考试时长1小时,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2.地点:贵溪市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


3.考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专业技术能力测试,满分100分。笔试主要测查应试人员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注意事项:考生凭身份证进入考场,并携带与报名表内同号的手机,不得携带其他电子设备。


(二)操作


1.时间:2025年11月20日上午9∶00。


2.地点:贵溪市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


3.需操作考试岗位:医师岗、医技岗、护理岗。


4.考试内容:操作考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实际操作技能、沟通技能、临床思维技能和应具备的个人素养。


(三)面试


1.时间:2025年11月24日上午9∶00。


2.地点:贵溪市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


3.考试内容:面试为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


4.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及操作成绩得分合计后由高到低按1:3比例入围面试;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入围人员需达到同类岗位人员平均分。


资格审查


1.时间:2025年11月26日上午8∶30。


2.地点:贵溪市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


3.资料审查内容: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应资格证书、规培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材料,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受理或随时取消资格。要求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体检公示


1.根据笔试、技能操作及面试成绩合计,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末位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3.体检费用自理,录取后由录用单位报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当天早上空腹候检。


4.因体检不合格、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结合各单位招聘需求和考生综合成绩由高至低递补。


5.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聘用待遇


经考核、体检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享受各院区、分院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依照医院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其他注意事项


拟聘人员应在公示期满后2天内,前往单位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


如招聘岗位空缺可以长期招聘。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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