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为加强我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宜春市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宜府办字﹝2021﹞30号),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补录专业森林消防大队临聘人员。为确保补录工作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补录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与政审相结合的程序实施招聘。
二、补录名额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岗位
应急战斗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应急事业,志愿从事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具有适应全天候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4.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体形端正,身体无缺陷,无明显纹身(不合格:面颈部纹身,着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纹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纹身,纹唇、纹眉、纹眼线);
5.限靖安户籍,男性,要求净身高165cm及以上,不超重(标准体重±20%),标准体重(斤)=(净身高cm-105cm)×2,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平均视力不低于4.7(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可放宽到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三)岗位要求
(1)志愿从事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准军事化管理;
(2)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年龄在18至28周岁(1996年10月1日-2006年10月1日出生的);
(3)通过体能测试满足应急救援身体条件的;
(4)同等条件下,部队复退军人(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警校毕业生、体校毕业生、运动员以及具有从事森林消防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退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5.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其他不宜进入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工作情况的。
三、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均为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临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送相关部门备案,实施准军事化管理。录用后享受现有老队员同等待遇。
四、主要职责及工作内容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参照《江西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管理办法》(赣府厅发〔2020〕13号)文件执行,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县森林防灭火和其它各类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5日-11月15日
(二)报名地点
县应急管理局3016室
(三)联系人
袁钰鋆(13870571606),漆宝勇(19070533906)
(四)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靖安县公开招聘专业森林消防队员报名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户口本、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4张。
(五)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试程序
(一)体能测试
1.3000米跑;2.引体向上;3.100米跑;4.俯卧撑。
四个项目,总分计100分折算(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2),其中3000米跑占40%,100米跑占25%,引体向上占25%,俯卧撑占10%,体能测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才可以参加面试。
优先录用标准:参考人员单科目成绩达到3000米跑11分钟以内或单杠引体向上40个以上者优先录用。
(二)面试
由招聘领导小组随机抽取人员组成面试小组对入闱人员进行面试。综合总分为100分,其中体能测试占70%,面试占30%,从体能测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2的比例进入面试。
(三)体检和政审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政审人员,若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成绩靠前者优先,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参照《征招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试人员自理,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领导小组依据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并根据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综合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公示确定人选
在靖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聘用
合格者按相关程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因个人原因导致未履行劳动合同期限者,服装费由本人承担。
七、监督、咨询电话
(一)监督电话
县纪委第六纪检监察组:13879598098
靖安县应急管理局:0795-4658700
(二)咨询电话
0795-4658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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