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54人35个岗位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关于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分配的通知》(赣公字〔2021〕23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规定〉的通知》(赣公字〔2021〕1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454人;
(二)招聘岗位:此次员额制辅警招聘共设35个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1月18日至2006年11月17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勤务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其中文职辅警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8.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优先聘用条件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1.曾在南昌市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辅警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全市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岗前培训及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9日16:00至11月28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为报名结束当日15: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步骤: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南昌人才招聘网https://www.ncrczpw.com/),选择“南昌市公安机关2024年下半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报名,据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等。
(2)本次招聘实行网上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件等资料。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网上报名通过后可进行缴费。报名考试费标准:50元/人。报名系统报名成功人数即为最终报考人数。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弃考者报名费不予退回。请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结果。
(4)考生可点击公告右上角“个人中心”,在相应栏报考情况处查看报名情况,如显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后台人员审核;如显示【未通过】表示报名不成功,请仔细查看未通过原因,点击重新报考,重新填写并上传材料,等待审核;如显示【待缴费】表示网上报名通过,请及时缴费;如显示【已通过】表示网上报名通过且缴费成功,缴费完成后即报名成功。
(5)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12月5日15:00-12月8日10:00。请考生自行登录南昌人才招聘网(www.ncrczpw.com)按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长90分钟。
笔试范围主要为公安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笔试环节结束后,设60分合格线,笔试成绩达60分的,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岗位招聘人数10人以下的(含10人),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考生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岗位招聘人数超过10人的,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考生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时入闱,如未达到相应比例则笔试合格线以上者全部入闱。
(三)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入闱资格审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正、反两面;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有证书编号,有本人照片及毕业信息;
(3)本人近期(六个月内)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4)公开招聘报名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
(5)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结果,包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6)优先聘用人员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报名填表时注明的其他相关材料等。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录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求职动机、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70分。最终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修正系数
同一职位不同面试考场的,参照公务员面试相应标准,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
修正系数=同一职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场的平均分。
最终面试成绩=考生所在面试考场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场的修正系数。
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或高于90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4.考生综合总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最终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先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最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
通过面试环节的考生按照岗位招聘的综合总成绩排名,以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进入体能测评。
(五)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
1.体能测评时间、地点:详见体能测评准考证。
2.勤务辅警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执行,具体科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三项;文职辅警采取勤务辅警科目“三选二”的模式自主选择。体能测评采用达标制,体测合格标准见附件2。
3.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主动放弃测评的,应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4.体能测评达标的考生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环节,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及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综合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之后不再递补。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3.文职辅警应符合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详见附件3)执行;勤务辅警应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详见附件4)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应聘者自愿放弃、未在规定时间体检等原因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七)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政治考察,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政治考察有关规定,对考生开展政治考察。政治考察前,政治考察对象要提供报名所需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考察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八)公示及聘用
政治考察合格人员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九)岗前培训和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结束、考核合格的,依法依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最低服务年限2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资待遇
薪酬和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新聘用辅警试用期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
五、纪律与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对招聘期间以“交钱保过,不过退款”等形式进行虚假宣传、招摇撞骗的组织和个人,一经发现,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打击。
2.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体检医生等凡与应聘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名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设立信息咨询渠道。招聘信息,包括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考试通知和公告等,可通过南昌人才招聘网https://www.ncrczpw.com/进行查询,或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791—88892808。
(二)保持个人通讯畅通。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考生的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应聘要求的相应证件。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凡是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七、联系电话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0791-83808921、83867339
单位咨询电话:0791-88892808、88892216
监督举报电话:0791-8889222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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