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应急管理局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招聘14名公告
瑞昌市应急管理局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招聘14名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4人

报名时间
2025年4月17日 09:30-2025年4月25日 17:30(工作日期间)
体能测试
5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单杠引体向上、立定跳远

    根据瑞昌市应急管理局森林消防大队工作实际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森林消防灭火战斗员、4名驾驶员(兼战斗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岗位职责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热爱森林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消防宣传、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及其他要求


    (1)报考灭火战斗员岗位的,年龄在20周岁(含)以上(2005年4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含)以下(1995年4月1日以后出生),有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以及相关辅助性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9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驾驶员岗位的,必须取得B1、B2及以上驾驶证,年龄在20周岁(含)以上(2005年4月1日以前出生),42周岁(含)以下(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职责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火灾扑救;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6)按照统一部署,参与汛期防汛、防火值班工作;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纪律队伍标准管理:


    (1)按照国家地方专业森林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国家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相应职级队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相关要求参加执勤备战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力量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聘用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招聘名额


    森林消防灭火战斗员10名、驾驶员(兼战斗员)4名。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7日上午9∶30至4月25日下午17∶30(工作日期间)。


    2.报名地点:瑞昌市瑞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瑞昌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大楼二楼)现场报名。


    3.报名费用:50元/人。


    4.报名要求: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各式复印件一份,报名表1份(见附件1(需张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同时一并提供以下材料:


    (1)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应聘者,提供退伍证及复印件一份;


    (2)有加分项、专业特长的持相关证书,所持证书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4)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二)资格初核


    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统一进行初核,资格审核中,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参加后续考核。


    (三)组织考试


    报名成功的考生,报考森林消防灭火战斗员岗的,全部参加体能测试;报考驾驶员岗的,全部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通过者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达标者进入面试环节。


    1.技能测试


    实行通过制,采取路考的方式进行。通过技能测试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试;未通过技能测试的考生,将无法进入后续考试环节。技能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5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单杠引体向上、立定跳远。体能测试合格标准参照《江西省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体能测试考核标准》。体能测试未达标的考生,将无法进入后续考试环节。体能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70%计入总成绩。


    3.面试


    森林消防灭火战斗员岗、驾驶员岗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入闱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对岗位的知晓度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30%计入总成绩。本次面试指定参考资料(见附件2)。除指定参考资料外,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如入闱面试人员出现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即一同进入面试;因部分人员主动放弃而未达面试比例的,森林消防灭火战斗员岗、驾驶员岗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因考虑到驾驶员岗位的特殊性、多功能性,未入闱驾驶员岗面试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至森林消防灭火战斗员岗。待调剂申请流程结束后,森林消防灭火战斗员岗将依据调整后的人员成绩重新确定最终入闱名单。递补后仍未达面试比例的,按笔试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4.加分项


    满足以下加分项的,按相应分值累加于总成绩,累加上限为3分,加分截止计算时间为2025年4月1日。


    所有加分证书的证明材料应在报名截止前提交,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加分证明材料,视为自主放弃该项加分。


    (1)专职森林消防员退伍证,加1分;


    (2)取得无人机操纵等相关证书的,加1分;


    (3)取得中国红十字会相关培训、救助资格证书的,加1分;


    (4)取得汽车维修等相关证书的,加1分;


    (5)取得应急应变领域其他相关技能证书的,加1分。


    (6)具有一定写作能力的,如在国家、省、市级刊物发表过文章的,加1分。


    5.综合成绩


    森林消防灭火战斗员岗、驾驶员岗总成绩(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加分项)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的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及资格复审


    体检及资格复审根据招聘计划,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九江市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队确定的项目及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因个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原因出现空缺,按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我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如因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按岗位空额数依次递补。


    根据资格复查合格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昌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工资待遇:工资构成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构成。


    1.基本工资:驾驶员工资按《江西省政府专职消防员基本工资标准》三类区域2级开始计算,战斗员工资按《江西省政府专职消防员基本工资标准》三类区域1级开始计算。相应工资根据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实行同步增长机制,未出台新政策调整时,人员工资按年工作等级系数增长。


    2.绩效工资:工作年限满一年(不含试用期)且上一年度考核合格的开始计算绩效工资,标准按《江西省政府专职消防员基本工资标准》执行。


    相应工资标准调整按文件要求执行。


    (二)五险一金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森林消防队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用人单位负担。


    (三)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用人单位按年度开展考核工作,对于考核结果未达合格标准的人员,给予一次重新考核的机会,对二次考核成绩仍未达标的,将依照相关规定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四)办公地点:瑞昌市应急管理局


    五、有关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关注瑞昌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资格。


    (三)对考试违规违纪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江西省录(聘)用考试考场规则和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四)咨询电话:0792-3606100(瑞博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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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瑞昌市应急管理局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招聘14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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