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1人3个岗位
为加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应急救援执勤备战力量,更好地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根据《江西省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森林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统一考试、突出专业、强化监督,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招聘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专业森林消防队员1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应急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适应全天候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3.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体形端正,身体无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未取得毕业证书或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人员;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其他不宜进入森林消防队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心理测试、体能测试、综合考核、体检、政治审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10月1日起至15日17:30止
邮箱:按报名要求提供证件扫描原件、报名表电子版(附件2)和扫描件,发送至邮箱afwfgs01@126.com,邮件名统一以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电话”,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按要求填报者,材料一律不予接收。
(2)现场报名
由安福县万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理
时间:2024年10月1日起至15日17:30止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商务中心5楼
(安福县城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楼--万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报名材料要求:
(1)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退伍证
(4)荣誉证书
(5)《报名表》(见附件2)
(6)近期正面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7)报考战斗员兼车辆驾驶员岗位的还需提供驾驶员A证。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注意事项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全的将视为报名不成功,报考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安福县万福人力资源公司根据招聘公告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料反映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筛选后确定进入心理测试环节,通过心理测试人数与对应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对未达到开考比例,需核减招聘岗位职数或对需调剂的报考人员进行公告。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如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方式:由安福县万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根据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应聘人员的简历情况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10月21日至23日到安福县万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或准考证遗失,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用心理测试系统进行(只允许测试一次),测试“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执行《体能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附件3)。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项目:
(1)报考应急战斗员岗位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100米跑、引体向上,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分值占40%,100米跑、引体向上分值各占30%。体能测试存在一个测试项目单项达不到最低分值60分的视为“不合格”,有一项不合格的体能测试计0分,且取消综合考核资格。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60%。
(2)报考战斗员兼车辆驾驶员岗位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100米跑、引体向上,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分值占40%,100米跑、引体向上分值各占30%。未参加体能测试的,取消综合考核资格。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40%。
(3)报考信息宣传员岗位测试项目为:800米跑,按照实际得分计入体能测试成绩。未参加体能测试的,取消综合考核资格,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20%。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主要通过笔试(驾驶员考实操)和面试方式进行,满分各为100分。应急战斗员岗位笔试占总成绩的20%,结构化面试占总成绩的20%;战斗员兼车辆驾驶员岗位驾驶实操占总成绩的40%,结构化面试占总成绩的20%;信息宣传员笔试占总成绩40%,结构化面试占总成绩的40%。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具体地点视报考人数情况另行通知)
3.笔试:本次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应急战斗员岗位考试主要内容为森林火灾扑救知识和综合应急救援知识(包括抗洪抢险救灾、地质灾害处置、雨雪冰灾应对、事故灾难救援等综合性应急救援知识);信息宣传员岗位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森林火灾扑救知识和综合应急救援知识。本次笔试设置题库,除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外,其余考试试题均从《全省专业森林消防队培训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
4.驾驶员实操:战斗员兼车辆驾驶员岗位实操根据驾驶证考试相关规则进行。
5.面试:应急战斗员岗位和战斗员兼车辆驾驶员岗位主要围绕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应急救援等相关知识,考核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信息宣传员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素质。
6.加分项目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予以加分:
(1)退役军人,加2分;
(2)汽车驾驶员B2证及以上,加1分(限应急战斗员岗位);
(3)船舶驾驶证,加1分;
(4)无人机操作资格证,加1分;
(5)体育学类专业毕业生,加1分;
(6)具有2年以上政府部门从事消防工作经验的,加1分(提供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或社保缴纳记录材料)。
(六)成绩记取
1.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具体体能科目对应得分请比对附件3
应急战斗员岗位的总得分=(3000米成绩*40%+100米成绩*30%+引体向上成绩*30%)*6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加分,体能测试存在一个单项达不到最低分值60分的视为“不合格”。
战斗员兼车辆驾驶员岗位的总得分=(3000米成绩*40%+100米成绩*30%+引体向上成绩*30%)*40%+驾驶实操*40%+面试成绩*20%+加分。
信息宣传员岗位总得分=800米成绩*2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加分。
2.以体能测试和笔试(驾驶员实操)科目成绩按上述比例计算个人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录人员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若达不到入围比例,则体能和笔试成绩(驾驶员实操成绩)个人总得分须达到同岗位参考人员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含70分),才能进入后续环节。如不参加笔试或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应急战斗员岗位和战斗员兼车辆驾驶员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时,以体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体能测试成绩相同则按3000米、引体向上、100米的成绩顺序依次对比,以单科成绩高的考生优先聘用。信息宣传员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时,则按笔试、面试、体能的成绩顺序依次对比,以单科成绩高的考生优先聘用。
所有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计算。
(七)体检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由安福县万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入围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人员政审资格,如发现体检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聘用人员资格。
(八)政审
政审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实施,主要对拟招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标准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核查,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对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县政府网上和“安福人事人才网”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7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取消聘用资格。
(十)聘用
招聘人员为合同制专业森林消防队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第一期《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可以续签。
因拟聘人员政审、体检、公示不合格的,或主动放弃聘用的,或试用期内无法胜任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缺名额由招聘专项工作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补录。
五、管理要求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要求
1.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森林消防员实行24小时备勤制度,主要负责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任务。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采取轮休制,高火险天气、强降雨过程等特殊时段,必须全员在岗在位。
2.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制度,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聘用合同的主要依据。
3.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分或处罚,直至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待遇保障
1.应急战斗员岗位、战斗员兼车辆驾驶员岗位、信息宣传员岗位试用期内待遇为每月3635元,转正后参照事业单位工人工资标准执行。在试用期内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转正后增加缴纳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均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2.队员在岗服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退出安福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3.所有招聘人员待遇保障参照目前在职森林消防队员待遇情况纳入财政预算。
六、成果运用
本次招聘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如出现聘用职位空缺,可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由用人单位申请,报经县招聘专项工作小组同意后,在剩余入围面试人员中按照“坚持标准、公开公平”的原则,并根据总成绩排序依次通过体检政审后予以补聘,总成绩不低于70分,总成绩相同者,则以招聘程序中成绩记取规则的第三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县招聘专项工作小组所有。
咨询电话:13560759882(彭)19079627010(李)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岗位计划表》
2.《报名表》
3.《体能测试项目和评分标准》
4.《全省专业森林消防队培训考试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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