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6人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更好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工作需要,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共招聘76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其中,灭火救援员、驾驶员岗位限男性,若驾驶员岗位未招满,缺额视情纳入该单位灭火救援员岗位招聘计划)。具体用人单位和招聘数量见下表。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管理;
(4)身心健康,体貌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纹身;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6年3月31日至2008年3月31日)。报考会计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报考灭火救援员和驾驶员岗位人员,持有B2及以上驾照的,年龄放宽至35岁(1991年3月31日后出生);
(6)岗位要求:
灭火救援员、驾驶员岗位须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含同等学历),驾驶员岗位需持B2以上驾照。具有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CAD制图)、医疗急救、应急救援、防火工程、火灾勘查等相关专业技能、取得国家消防行业职业资格、荣立三等功以上的优秀退役军人、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或文艺体育方面(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游泳、健身)特长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消防文员岗位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参与指挥中心24小时值班的可为大专以上学历),有较好的文字处理、口头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office办公软件。中文学、新闻学、法学、计算机相关专业或有文艺体育方面(书法、歌唱、舞蹈、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游泳)特长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