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75人3个岗位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公安工作需求,泰和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75名,其中面向社会招聘辅警63名、面向泰和县公安局过渡期警务辅助人员定向招聘1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下表。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职位 简介 |
招聘人数 |
资格条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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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年龄 |
学历要求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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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务岗1 |
101 |
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执法执勤 |
16 |
男 |
35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学历放宽条件见放宽招聘人员条件 |
勤务岗2 |
102 |
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执法执勤 |
12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仅限泰和县公安局过渡期警务辅助人员报考 |
留置看护岗3 |
103 |
执行留置看护任务 |
47 |
男 |
35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学历放宽条件见放宽招聘人员条件 |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及以下(1989年9月2日至2006年9月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应在2025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体能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放宽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放宽招聘人员条件。
符合上述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本次辅警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聘用期5年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再续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法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全市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三、招聘步骤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注册报名
1.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起至2025年9月21日18时止。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网站注册报名形式。报名人员可登录(注册)吉安人事人才网(http://www.jarencai.com),通过点击考试报名栏目,选择相应专题,如实填表,诚信报名。也可进入报名快速入口:https://jarencai.ikaowu.com/exam/155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人员则取消报名资格。请应聘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后再进行报名。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预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方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不能再修改填报信息。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按每人50元收取。未按要求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考生可在9月22日上午9:00-9月23日上午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扫描二维码报名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于2025年9月23日9:00-11:00在泰和县进行,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主要为:政治理论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公布入闱体能测评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公布后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相应比例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勤务岗1、留置看护岗3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勤务岗2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比例不足时,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均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三)体能测评
1.笔试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及相关事项在吉安人事人才网、“泰和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入闱体能测评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2.辅警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见下表。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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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组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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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x4 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 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 厘米 |
女子组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x4 往返跑 |
≤14”1 |
≤14"4 |
800 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 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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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的测评次数为1次,10米X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为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为不超过3次。 |
3.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因体能测评不合格、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参加测评及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四)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在“吉安人事人才网”网站、“泰和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入闱资格审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1)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6)符合放宽招聘人员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勤务岗2的考生,还需提供泰和县公安局出具的过渡期身份证明。
报考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考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五)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后续面试环节。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系统面试准考证。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修正系数
如因同一岗位分布在不同面试考场,参照公务员面试做法,引入修正系数计算考生面试修正成绩为面试最终成绩。
修正系数=同一岗位的全体考生有效面试成绩平均值÷本考场考生有效面试成绩平均值。
考生面试修正成绩=考生原始面试成绩×修正系数。
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或高于95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面试修正成绩)×60%,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1.公布入闱体检人员名单。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如综合成绩遇末位同分情况,原则上优先招聘放宽招聘人员条件的对象,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2.入闱体检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相关标准收取,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
4.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1:1比例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面试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考察
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1:1比例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面试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薪酬待遇
新聘用辅警实习期6个月发放实习期工资,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实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实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工资待遇按照泰和县公安局辅警薪酬标准确定。
五、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查明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考时,属笔试考务或报名中的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内电话咨询0796-8638906。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内电话咨询0796-5331470。(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
(四)岗位空缺补录。本次招聘成绩保留12个月(自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成绩有效期内,如遇拟聘用考生主动放弃聘用、实习期考核不合格、辞职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相应岗位空缺人数和综合总成绩(其中最终面试成绩需达合格线)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录。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优先补录放宽招聘人员条件的对象,再根据最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补录人员。补录人员需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本公告由泰和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本标准适用于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其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本标准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第一部分人民警察职位
第一条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第二条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三条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第四条文身,不合格。
第五条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六条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第七条嗅觉迟钝,不合格。
第八条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第九条中国民航空中警察职位,身高170-185厘米,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IVb级体检合格证(67.415(c)项除外)的医学标准,合格。
第十条海关海上缉私船舶驾驶职位、海上缉私轮机管理职位、海上缉私查私职位、出入境边防检查船舶驾驶职位,还需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
第二部分其他职位
第十一条色弱,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海关货物查验职位、测绘及地图印刷方面职位、医学检验职位、纺织品检验监管职位、仪器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动植物检疫职位,不合格;色盲(单色识别能力正常者除外),外交部门职位、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及登轮检疫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十二条肢体功能障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登轮检疫鉴定职位、现场查验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第十三条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米,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动物检疫职位及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不合格。
第十四条嗅觉迟钝,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第十五条传染性、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不合格。
第十六条中国民航飞行技术监管职位,执行《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Ⅰ级(67.115(5)项除外)或Ⅱ级体检合格证的医学标准。
第十七条水上作业人员职位,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