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萍乡市湘东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工作需要,委托江西长林人才科技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消防辅助岗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人数1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录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招录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6.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试用期未满或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岗位综合条件说明
1.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①文秘专业;②行政管理专业;
4.能力要求: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技能,能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
5.健康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招聘流程:按照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7.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岗位职责
1.数据上报;
2.材料整理;
3.撰写工作文件。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至2025年7月17日下午4点。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据实填写相关表格资料,并按岗位要求上传相关证照及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ngupx15@nnngu.com。电子邮件主题及附件请注明姓名及岗位报名资料(例如:张三+消防辅助岗)。
所需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户口本(户主及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
2.近期正面彩色免冠1寸证件照片;
3.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并下载)。
以上资料都需要扫描件各1份。
联系人:黄女士,19179928954(微信同号)。
(三)资格审查
1.现场审查:江西长林人才科技有限公司(萍乡市湘东区萍钢广场边上辉煌大厦10楼左边1005室)参加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2.所需材料:报名所提交资料的原件;
3.注意事项:报名资料不全或提交资料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通过,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招聘岗位的条件及要求,谨慎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和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部分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一)笔试
1.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萍乡市湘东区应急管理局研究决定,可相应调整开考比例。
2.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范围:主要考察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能力。
4.本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考生应携带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按照笔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二)面试
1.参加了笔试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当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不足开考比例人时,入闱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能进入体检程序。如考生面试成绩同分,则按学历、工作经验、笔试分数高低等择优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中共党员、退役军人。
2.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采取半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五、体检、考察和递补
(一)体检
对入闱体检人员,按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预录人员。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递补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招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都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进入试用期。
(二)聘用
1.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与江西长林人才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薪资:年收入不低于5.2万元/年(含单位及个人部分四险一金)。
七、其他
本招聘公告由江西长林人才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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