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4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共共青城市委社会工作部社区工作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方式,招聘德才兼备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4名,具体要求如下:
三、薪资待遇
依据现行社区工作者待遇执行。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德端正,廉洁奉公,服从组织分配。
2.业务素质: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密切联系群众,热心社区工作;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社区基层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计算机操作等基本技能;能够独立妥善处理社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体检;
4.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涉嫌犯罪尚未结案,存在“村霸”或涉黑涉恶问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和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军籍、开除公职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
4.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
5.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
6.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7.有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规定不能或不宜聘用的;
8.其他不予选配的情形。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按报名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提交报名资料、报名确认、领取准考证的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资料。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2025年中共共青城市委社会工作部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见附件),将报名表Word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位证书)、近期彩色电子寸照、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社保缴纳凭证、超过40周岁的需提供机关事业单位或国企出具的工作证明或者社会工作者资格证等材料电子扫描件打包,命名为“××考生+职位(岗位)名称”,发送至邮箱gqcsrcfzjt005@163.com。命名格式错误、标注不清、资料提交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报名。
填报岗位时请仔细阅读岗位要求,填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因内容填报错误等所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2.报名时间:2025年4月28日9:00至2025年5月6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请考生在报考后及时关注报考邮箱信息。)
3.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初步审查,审查结束后将以电子邮件回复的形式进行报名确认(无论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均会回复,非工作日报考信息延迟至工作日回复),未收到回复确认的,请在2025年5月7日17:00前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792—4726333(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邮箱回复及“共青城市人才发展集团”公众号后续考试信息。
如招聘计划数与报名成功人数比例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后,可取消或调减相应计划,具体另行公告。
4.领取准考证。通过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在市人才发展集团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市人才发展集团公众号信息。
(二)笔试(总分100分)
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公共基本知识和综合理论素养(无指定教材),考试地点及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具体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证件: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并打印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1份;
4.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社保缴纳凭证、工作证明、社会工作者资格证等,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
5.报名时投递的《报名表》复印件1份。
公告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四)面试(总分100分)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等适应岗位的能力。面试通告及面试名单通过市人才发展集团公众号发布。
(五)体检与考察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以下递补类同)。
1.体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2016〕140号)和程序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若体检不合格至多复检1次(考生需在接到体检不合格通知一周内申请复检)。
2.考察: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主要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1次,逾期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才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到岗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建立人才储备机制,拟聘用人员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可从进入本次招聘人才储备库相应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排名递补1次,逾期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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