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1人23个岗位
一、选调岗位
人大履职服务中心1名,县委合作交流中心1名,政府发展研究中心1名,社会科学界联合会1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中心1名,人民来访接待中心2名,社会工作事务中心3名,融媒体中心2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1名,就业创业服务中心1名,财政公共服务中心3名,自然资源事务中心2名,不动产登记中心1名,农业农村产业发展中心1名,粮食安全保障中心1名,乡村振兴发展中心1名,红光港管理服务中心1名,检验检测中心2名,民政服务中心1名,社会福利院4名,共计31名。
具体岗位见《彭泽县2024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公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彭泽县在编在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见习期除外);
3.具备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选调岗位资格条件中的资格证、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年龄认定以个人人事档案记载为准,岗位要求的专业参考《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尚未终结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参加公开招聘、选调、调动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本次公告在彭泽政府网公开发布。
(二)报名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14日。11月15日可改报一次。
报名地点和联系人:彭泽县山南新区龙兴路县人社局507室,联系人:林珊珊,联系电话:0792-5666535。
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接受资格审查:
1.《彭泽县2024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见附件3),《报名登记表》报本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参加选调并签字盖章后,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登记表》交到报名处;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不含粘贴在报名信息表上的2张,背面写上姓名);
4.本人近3年年度考核表(或考核花名册)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5.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4);
6.报考人员须出具本人同意按调入岗位工资福利待遇管理及身份转变的书面承诺书(附件5)。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报考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虚假报考材料、证件等信息骗取报考资格,以及在选调中进行非法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加公开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交纪检监察处理。
(四)考试
各选调单位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以上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数。如遇选调岗位计划被取消的情形,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岗位一次。
选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的具体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不指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笔试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调岗位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且入闱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如因缺考、弃权等原因导致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1:2要求的岗位,则该岗位有效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入场。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项组成,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50%。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以上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同一岗位入闱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一同入闱体检,根据考察结果按照1:1确定拟调动对象)。
面试结束后,选调单位组织拟调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由个人承担。
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考察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干部档案、征求廉洁自律情况、查阅有关资料、与考察对象面谈了解个人能力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空额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与调动
对考察合格的拟调动人员在彭泽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调动人员先到选调单位报到上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由原用人单位负担拟调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由选调单位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由选调单位退回原用人单位,不再递补。考核合格的,由拟调动人员提出申请,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四、选调人员待遇
(一)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公开选调进入县直事业(含参公事业)单位的,按公布的选调岗位重新明确(聘用)其职务职级(岗位),并按新明确(聘用)后的职务职级(岗位)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开选调进入县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调入单位根据本位岗位设置和岗位空缺情况聘用,并执行新聘岗位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五、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彭泽县2024年公开选调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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