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3人33个岗位
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赣卫基层字〔2024〕14号)有关要求,现将抚州市2024届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抚州市2024届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33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抚州市2024届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的2024届普通高校医学专业毕业生。
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的也可报考,包括:
1.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2.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4年培训合格的。
3.除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4.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有意愿长期从事我省乡村医生工作;
2.学历及专业:具备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升本毕业生以本科学历报考的,专科、本科所学专业应一致);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的其他必须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所有招聘程序均由抚州市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市专班”)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注册报名。考生可于2024年10月18日9:00-10月24日17:00,通过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相关报名专题进行报名。考生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新注册考生上传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彩色)进行网上注册。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诚信报考模式,笔试后对进入面试阶段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并在诚信报考承诺书上签名承诺。考生应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导致影响招聘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2.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至10月25日17:00。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视为放弃报考。缴费成功之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3.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打印准考证时间:11月5日9:00-11月8日24:00期间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相关报名专题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将作为参加笔试、面试及体检的必要凭证。
(二)笔试
1.时间和地点。2024年11月9日上午9:00-11:00考点统一在抚州市设置(详见《笔试准考证》)。
2.考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基层卫生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公共卫生等方面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120分钟。
3.公布成绩。考生可在抚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请关注后续公告。
4.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市专班将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资格审查公告中公布。凡考生笔试有效成绩低于所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入闱面试人员。本次招聘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三)资格审查
入闱考生在参加面试前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资格审查有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各位考生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中,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在资格审查阶段因不合格、放弃(包括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人员)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从本岗位成绩合格且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面试
按照《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组织人员面试。面试由抽签确定,全过程录像,成绩现场公布,并经考生签字确认。所有岗位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面试将划定成绩合格线,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五)总成绩确定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办法计算最终总成绩。以上各项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面试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
(六)体检
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招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及公示。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八)公示
综合资格审核结果、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市、县级相关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期间如有问题反映,查证确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行决定。
四、聘用
拟聘人员按程序报批或备案后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管理,明确具体岗位,切实履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主体责任。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明确在村卫生室工作的最低年限为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并在入职后3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人员办理下编手续,收回事业编制。
五、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
七、咨询和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抚州市卫健委:0794-8221771
临川区卫健委:0794-8427225
东乡区卫健委:0794-4232329
南城县卫健委:0794-7233711
黎川县卫健委:0794-7522332
南丰县卫健委:0794-3201356
崇仁县卫健委:0794-6323233
乐安县卫健委:0794-6576131
宜黄县卫健委:0794-7600170
金溪县卫健委:0794-5395186
资溪县卫健委:0794-5798835
广昌县卫健委:0794-3617096
(二)监督电话
市卫健委机关党委:0794-8232017
(三)报名故障、缴费等问题咨询电话
市人事考试中心:0794-8222363
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抚州市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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