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3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庐陵新区滨江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临时聘用工作人员4名,其中金竹社区2名,凌波渡社区1名,麻家社区1名。
(二)岗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
4.社区临时聘用工作人员一般应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年龄40岁以下,性别、民族、宗教信仰等方面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社区具体要求,年龄及学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比较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
6.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能够与居民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有效沟通。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的或违反党纪被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
3.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组织或参与聚众赌博和地下六合彩,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涉黄涉毒,有利用宗族、宗派势力干扰社区正常工作行为的;
4.截留惠民政策资金、侵占社区集体财产、拖欠社区集体租金的;
5.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6.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报考前未被撤销的;
7.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10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地点在庐陵新区滨江街道办事处。联系人:李杰杰,联系电话:0796-81111269,手机:17350232283。
3.报名所需材料:①《报名表》;②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③1寸免冠近期照片4张;④报名时所需的其它材料。
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由庐陵新区滨江街道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审查合格后根据招聘程序发放《笔试准考证》或《面试准考证》。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报考资格,并记入备案,三年内不得报考街道岗位。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10月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1门,内容为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基层治理等)和写作。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确定并公示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因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等原因造成名额空缺的,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四)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最终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由滨江街道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在指定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滨江街道党建办牵头负责考察,从高分到低分聘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造成的缺额,在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择优确定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滨江街道党建办公室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试用期内出现的缺额,从体检、考察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
2.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由(村)社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三年一签。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滨江街道纪检监察工委0796-8111589。
四、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宜由滨江街道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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