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1个岗位
乐安县专业森林消防队是一支以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救援、地质灾害处置、雨雪冰灾应对、事故灾难救援等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承担着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重任。为全面加强应急力量建设,提升应急处置水平和作战效能。根据队伍发展需要及工作任务需求,经县政府同意,现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森林消防队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实行统一测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原则,主要采取体能测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人数:消防队员6人。
(二)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能够坚决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训词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养;爱岗敬业,勇于奉献,吃苦耐劳;自愿从事森林灭火、应急救援、维稳处突等急难险重任务。
2.适应森林消防救援大队工作,年龄为18周岁以上、36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2006年9月30日以前出生),男性,须具备高中及同等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5㎝(含)以上。
3.所有招聘入队队员要服从招聘单位调配和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4、具有较强语言沟通和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总成绩中加分。
①全日制本科学历医学专业、全日制大专学历医药卫大类专业毕业考生的加3分(本科学历不重复加分);
②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照B1及以上的加5分;
③退伍军人加2分;
④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文凭的加2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应聘:
①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本人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③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④其他不宜进入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含体能测试和笔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9月30日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乐安发布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10月12日;(上午8:30-12:00,-17:30)。
2.报名地点:乐安县应急管理局三楼应急指挥股
咨询电话:0794-6578273;联系人:邹队长。
3.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登记表3份(见附件1)、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二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加分项要求的相关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退伍证等相关证书),递交报名信息表,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分为体能测试和笔试,体能占比60%,笔试占比40%,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体能测试
①体能测试时间地点:2024年10月20日(地点另行通知)。
②报名人员接到体能测试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测试,未按时参加测试者视为弃权。
③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其中3000米跑和引体向上为40分值,100米跑为20分值,总分值100分。总分低于60分的、3000米跑未达到24分(14分40秒)直接不进入笔试环节(附件1体能测试成绩表)。
2.笔试
①本次招聘笔试考试范围为:以江西省专业森林消防队培训考核题库作为依据,附件3。重点考验应聘者的学习能力、分析能力、思维能力和思想政治水平,笔试分值采取百分制,考试时间为45分钟,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②应聘者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凡出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一律不予录用。
3.成绩计算
队员按体能测试成绩的60%、笔试成绩的40%之和为总成绩(即:体能测试得分X60%%2B笔试得分x40%=总成绩),按总成绩高低确定政审入闱对象,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者,则按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政审入闱对象,如体能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以3000米跑成绩高者确定政审入闱对象。
(四)政审和体检
①入闱对象确定后,按照规定进行政治审查;政审主要考察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个人征信、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胜任报考岗位的实际工作能力等有关方面情况。
②对政治审查合格的入闱对象进行体检,体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以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综合测试、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招聘人选缺额的,报请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1.经县应急管理局审核后确定新招聘人员名单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岗前业务培训,办理入职手续。
2.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3200元(包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者其他不适宜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情形,予以退回。经考核合格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受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对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或违反规定的,将予以解聘。若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需按规定提前一个月向大队提交辞职申请。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考评,不合格的不再续签合同。
四、聘用人员的工作时间及福利待遇
1.日常管理:新招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按照要求执勤备战、集中食宿,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2.队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按照现有正式专业森林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执行。
本公告所有解释权和仲裁权归乐安县应急管理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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