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上犹县总医院中稍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临床护理岗1名:
护理学专业,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交护士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8周岁以下。
(2)药房调剂人员1名:
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取得药士、中药士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交药士、中药士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8周岁以下。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道德败坏、有打架、斗殴、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4.赣州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聘考试已经入围体检、考察对象及拟聘用人员,但未完成聘用程序人员。
5.现役军人。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25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上犹县总医院中稍医院院办。
4.报名方法:报名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如实填写《上犹县总医院中稍医院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5.资格审查:审核人员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核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上犹县总医院中稍医院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
五、招聘程序
采取结构化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再另行通知。
六、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结论确定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在体检结果公布3日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复查一次。
2.对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医院公示栏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及有关政策、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不入事业编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工资报酬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3.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在县卫健委的指导下进行,由上犹县总医院中稍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次招聘工作。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上犹县东山镇中稍圩
联系电话:13767746493(郭老师)
本方案由上犹县总医院中稍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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