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江市柴桑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人的公告
关于九江市柴桑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人的公告
招警信息

招聘30人3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4年7月4日 09:00-2024年7月14日 17:00
面试形式
结构化面试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工作需求,九江市柴桑区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招聘人数:30人


招聘岗位:


1.勤务辅警,26人,男性;


2.勤务辅警,3人(工作岗位:基层所队),女性;


3.勤务辅警,1人(定向招聘),性别不限。


·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及以上(2006年7月15日及以前出生),三十五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15日及以后出生);


5.勤务辅警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6.定向招聘岗位仅限于九江市柴桑区公安局在职过渡期警务辅助人员报考;


7.报考人员本人或配偶一方具有九江市本地户籍(柴桑区、浔阳区、濂溪区、经济开发区、八里湖新区),如无九江市本地户籍的报考人员则需要九江市本地房产(本人、配偶或父母都可),以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房屋不动产登记证、商品房购买合同)为凭。


8.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9.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优先聘用条件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的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全市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


14.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不得被招聘到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招聘程序按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4日9:00至7月14日17:00。


2.报名方式:通过职畅云在线报名考试平台:https://www.zhichangcloud.com/exam/,据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


3.报名事项及要求:应聘人员需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上传近半年一寸免冠照片,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二)现场资格审查


请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在2024年7月15日(9:00-11:30,14:00-17:00)带上相关资料自行前往现场提交资料审核,逾期没有提交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地址:江西江畅人力科技有限公司(九江市柴桑区九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二楼203室-庐山西路22号)。


咨询电话:0792-6893536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1)报名表1份(见附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户口本(配偶为九江市本地户籍须提供结婚证)、房产证(无九江市本地户籍需有九江市本地房产)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信网下载打印本人《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6)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7)符合优先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内容:考试内容范围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3.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为笔试不合格,一律取消入闱面试资格。


(四)体能测试


1.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科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三项,体能测试采用达标制。


2.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或提前备训,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的,视为主动放弃测试。


3.体能测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4.体能测试各项成绩由参加体测人员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试达标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面试环节。


(五)面试


1.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名单,招聘职数与应聘人数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面试顺序按当天现场抽签顺序确定。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是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适应岗位的能力。


3.面试当场公布的面试成绩,有效分数为70分,低于有效面试分数的为面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体检资格。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政审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政审考察人员,如末位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入闱。政审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政治审查有关规定,对考生开展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照1:1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勤务辅警应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费用自理。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1:1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


政审考察、体检都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提交九江市柴桑区公安局审定后,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如公示期间收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线索,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九)岗前培训和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依规办理聘用手续,与九江市柴桑区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五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考核不合格的,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情形,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对因培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将从未聘用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补录。


(十)聘用及待遇


新聘用辅警试用期六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有关事项


1.此次招聘的公告、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公告或名单在柴桑公安、职场云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关于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报考问题。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为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为本科学历报考。


4.对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此次招聘相关事项及其他未尽事宜由九江市柴桑区公安局负责解释。


·监督、咨询电话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九江市柴桑区公安局调查处理。自接到反映后,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需调查处理的应在10天内派出调查组(须由二人以上组成),在15天内调查完毕并提出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不超过一个月。


咨询电话:15779271551


监督电话:0792-6818532(区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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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九江市柴桑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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