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普陀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普事聘公2026007号)-浙江-舟山市-事业单位-医疗-2026-行政事业编-普陀区-有编制-普陀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

2026年普陀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普事聘公2026007号)
2026年普陀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普事聘公2026007号)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2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4 08:30-2026/8/5 17:00

因公共卫生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经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普陀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需求专业、学历学位要求及招聘计划数详见《2026年普陀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能服从组织分配;

(三)舟山市户籍或舟山市生源,户籍以2026年7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不良或不诚信行为记录;

(四)年龄、学历、专业等有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五)国(境)外学历获得者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七)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报名

时间:2026年8月4日至8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普陀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903室),联系电话:0580-3052118。

报名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1)《2026年普陀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与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1份;同时提交有效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卫生任职资格、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1份。

(5)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6)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7)已签订定向委培协议的报考人员,需出具相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8)其他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9)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报名时必须出具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证件;若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将上述报考材料(须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331020569@qq.com,邮件名称统一命名为“报考岗位名称+专业+姓名+手机号码”,报名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5下午5:00。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6年8月4日至8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现场报名人员同步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网上报名的人员也须在规定时间到普陀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每位报考人员须提供上述报考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交工作人员审核。

普陀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各个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考试

1.开考比例: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相关规定核减,具体另行公告。

2.考试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考核专业理论知识为主,面试主要了解综合素质和思维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和总成绩合格分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3.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公告信息发布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普陀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或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2.所有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按规定约定见习期,见习期内经考核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3.聘用人员聘用后3年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和任职资格,否则,将按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局、舟山市普陀区红十字会党组《关于对公立医疗卫生单位三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医务人员处置的通知》(舟普卫党组[2022]9号)等相关规定处理。


七、信息发布平台

(一)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聘:(http://www.putuo.gov.cn/col/col1229699512/index.html);

(二)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区卫生健康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信息-公告公示:(http://www.putuo.gov.cn/col/col1229699210/index.html),此为发布公告、成绩、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八、其他事项

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所有聘用人员应服从单位工作分配,对不服从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及相关岗位咨询,由普陀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80-3052118。

监督电话:0580-3016922。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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