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3人6个岗位
为进一步增强村级工作力量,助力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渔农村村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渔农村村务工作者13名(脱产),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
2.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4.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已有村(社区)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以后出生);
5.户籍为所报考乡镇,或在所报考乡镇居住1年及以上;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
2.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报名对象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5087861@163.com),逾期不再受理。邮件主题为“报名岗位+姓名”,例:菜园镇张三。
(2)现场报名:报名对象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照2张到县委组织部组织科(菜园镇沙河路348号)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所需材料:《嵊泗县渔农村村务工作者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户口簿(居住证)、身份证、学历证、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照。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加分情形的,需同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有加分材料须在报名工作结束前提供,逾期不再给予加分。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5.领取准考证:届时将通知领取准考证时间,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县委组织部组织科领取。
6.加分情况:具有1年乡镇、村(社区)工作经历的加1分,每增加1年加1分,最高加3分;中共党员加1分;退役军人加1分。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
7.其他说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考生自接到通知后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采用100分制,考综合应用能力。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笔试成绩按40%计入考生总分。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按60%计入考生总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项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参照事业人员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聘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公示及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进入渔农村村务工作者队伍,与乡镇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受乡镇党委管理。合同一般一年一签,至2030年换届时未进村“两委”班子的,原则上不再予以续签。
四、其他事项
此次公开招聘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268001763/611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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