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9日 -2024年10月18日 17:00

因工作需要,根据《舟山市普陀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普委办〔2019〕152号)、《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流程的通知》(舟普编办〔2020〕5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岗位和性质


1.招聘岗位及人数:书记员1名。


2.聘用性质:合同制工作人员(编外用工)。


2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3招聘条件


(一)书记员岗位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舟山户籍或舟山生源。舟山户籍以2024年10月1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4.性别不限,年龄18-35周岁(即1989年10月18日至2006年10月18日期间出生);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6.能熟练运用打字和其他计算机技能,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


7.专业不限,法律专业或有法律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4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8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应如实填写《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要求报送word格式,填全个人简历、附上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并将《报名表》连同下列报考材料扫描件一并打包(邮件统一为:普陀法院编外招聘+姓名)发至指定邮箱zhoushanptfy@163.com或邮寄至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政治部,通信地址: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56号,联系人:谢女士,联系电话:0580-3819212。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复印件)。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复印件)。


4.户口簿(提供户主页和本人页,扫描件/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试人员,将以短信(电话)形式通知参加考试的时间和地点,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


5面试、录用及待遇


1.本次招聘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按要求进行入职职工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合格后,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合格人员,由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可以解除合同。


3.待遇参照单位相关标准。


6其他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①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②在面试等过程中作弊者。


③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2.各招聘环节由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组织实施。


3.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580-3819212、3819132。



原文网址在这里,长按可复制哦~

https://t.fenbi.com/s/00hbsB


原标题: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职位表.xls


浙江粉笔
浙江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