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考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名,其中财务岗1名,农业岗1名(见附件1)。
按照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或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计划数。
二、报名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报考者须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或者泰顺县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以2024年9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非泰顺县常住户口人员,其配偶(以2024年9月1日的法定婚姻关系为准,下同)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的,也可以报考;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其中财务岗位需要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具备财务会计相关专业(详情见附件2),需要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且拥有中级会计师资格证,拥有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可将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农业岗位需要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需具备相关专业(详情见附件2)。
(五)有下列情形者不受理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处分或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有严重失信行为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现场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分类聘用的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共5天,正常上班时间),泰顺县罗阳镇农业农村局1号楼106,联系电话:0577-67598692。
2、报名办法:报考者提交《2024年泰顺县农村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照片3张、户口簿(本人户口在泰顺的提供户口本;本人户口不在泰顺的须提供有迁出、注销记录的户口本;与父母分开不同户口本的,还须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籍贯证明)、毕业证书、身份证、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资格初审:根据报名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条件者给予核发面试通知书。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供报考所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考试
考试为面试,100分制。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
1.面试
资格初审结束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分别按以下办法确定:
资格复审贯穿本次国企招聘过程。资格复审对象根据报名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
参加资格复审时,泰顺县农村发展有限公司对考生在报名时提供的各项报名材料进行重新审查。县人力社保部门和县国资办共同监督。其中,学历证书的复审原则上由入围复审的考生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并以其作为学历认定的依据。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后,如符合招考条件人数或比例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从上一环节中具备资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个人负担。
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核,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采取调阅查看学生档案(请确认本人毕业生档案是否已经到达泰顺县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到有关单位了解情况等方式,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考核不合格的,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公示
考核合格的,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泰顺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s.gov.cn/”公示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名额可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如遇考试成绩分数相同者,则采取学历(从高到低)、工作年限(从长到短)等证明依次选取的方法确定体检人选。录用人员须服从泰顺县农村发展有限公司统一调配。
(八)人才储备制度
根据《泰顺县国有企业员工招聘与流动管理办法》(泰人社〔2018〕131号)文件精神,在招聘落选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选1人为后备人才库,有效期1年。
四、其他
1.为严肃人事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2.本公告由泰顺县农村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及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关事项请关注“泰顺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s.gov.cn/”或向泰顺县农村发展有限公司咨询(地址:泰顺县罗阳镇农业农村局1号楼106,联系电话:0577-67598692),监督电话:泰顺县农业农村局0577-67595173,泰顺县人力社保局0577-6758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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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4年泰顺县农村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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