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纪委县监委关于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8人的公告
仙居县纪委县监委关于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8人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8人3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10/15 -2025/10/24 17:00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仙居县纪委县监委、仙居县委巡察办面向全县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调(选聘)职位及人数


1.县纪委县监委公务员6名,主要从事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岗位工作。


2.县委巡察办公务员1名,主要从事综合管理岗位工作。


3.县纪委县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综合管理岗位工作。


选调(选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品行端正,廉洁自律,甘于奉献,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4.在县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须满3年,乡镇(街道)工作须满5年,符合当地最低服务年限;县级机关报名参加选调(选聘)的距离最近一次转任(交流)需满1年,乡镇(街道)报名参加选调(选聘)的需在本乡镇(街道)工作满3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至2025年10月15日)


5.报考县纪委县监委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岗位还需具备以下条件:全县范围内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专业不限,从事纪检监察、法院、检察、公安、审计、财政、税务、执法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需参与一线执纪监督、审查调查等工作,能适应长期出差,适合男性报考。


6.报考县委巡察办综合管理岗位还需具备以下条件:全县范围内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专业不限,需具有一定的文字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7.报考县纪委县监委下属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岗位还需具备以下条件:全县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全额事业编制人员,专业不限,有文字相关工作经验或纪检监察工作经验者优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选聘):


1.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选调(选聘)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在重大疑点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选聘)的。


选调(选聘)程序


1.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现场报名方式:携带经现工作单位党委(党组)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至仙居县纪委县监委干部室(仙居县省耕西路77号中楼715室,联系电话:0576-87816825)报名。网络报名方式:经现工作单位党委(党组)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手写签名后以PDF扫描件形式连同报名表电子版,连同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的PDF扫描件,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xjgbs609@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统一按“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并妥善保管《报名表》原件待查。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0月24日下午17:00止(工作日上班时间)。


2.资格初审


县纪委县监委根据选调(选聘)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核。选调(选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核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选聘)名额。


3.考试


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40%和面试成绩60%计算。笔试成绩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选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遇放弃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不足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4.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拟选调(选聘)名额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对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经考察,若人选存在政治上不符合要求、不适宜岗位所需基本条件等情况,可取消选调(选聘)资格。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公示和调动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选调(选聘)人选。经公示期5个工作日,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选聘)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注意事项


1.未尽事宜,由县纪委县监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6-87816825。


2.被推荐和自荐人选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详细,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资格。


3.为确保干部选调(选聘)工作顺利进行,被推荐和自荐人选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本公告由仙居县纪委县监委负责解释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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