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8人6个岗位
因业务发展需要,江山市交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8名,录用后派驻江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下属子公司驾驶员1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员6名;农村污水处理机修电工1名;污水处理工4名;自来水生产净水工5名;热线话务员1名。
2.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3.本次招聘岗位均可容缺,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较强的组织观念、纪律观念、事业心、责任心。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无重大违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实践经验等。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无不良嗜好,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良好身体条件。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政府编外与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6.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养老保险缴纳年限、证书取得等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11月8日,35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11月8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4年11月8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指1979年11月8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11月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江山市南三街5号3楼303办公室。
3.咨询电话:0570-4020402。
4.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需自行下载填写《江山市交投人力资源有限报名表》(详见附件2)粘贴一寸免冠近照1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与本人页)、学历证书、职业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费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
(二)资格审查
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的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技能测试(驾驶员岗)、面试组成,其中:
1.笔试: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其中:
(1)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员、农村污水处理机修电工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1即可开考;
(2)污水处理工、自来水生产净水工、热线话务员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否则按比例核减(销)招聘计划数;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
2.技能测试(驾驶员岗):驾驶员岗原则上不进行笔试,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1确定进入技能测试。若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10(含10人)及以上的,需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笔试未达到合格分的不能进入技能测试,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5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技能测试内容为驾驶技能,具体项目由考官现场确定。驾驶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技能测试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
3.面试:笔试(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4.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综合得分为“笔试/技能测试(驾驶员岗)+面试”的成绩,驾驶员岗技能测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其余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四)体检、考察
按照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作放弃体检。若出现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则按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考察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能力及表现确定是否正式聘用。经确定聘用的人员,统一与江山市交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由江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全程监督。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应聘人员在参加考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3.其他未录取的合格人员纳入补录人员名单。后期同岗位出现人员离职,将从补录人员名单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4.本通告由江山市交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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