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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面向退役军人)公告
宁波市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面向退役军人)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3 -2026/8/7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拟面向退役军人招聘执法辅助人员1人,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要求

1、要求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犯罪记录;

2、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团队意识和敬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二)招聘岗位要求及名额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人数

户籍

要求

性别、年龄及其他要求

招聘专业、

学历(学位)要求

岗位

职责

综合行政执法

机动分队执法辅助人员

1

户籍

不限

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908月及以后出生),要求为退役军人。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街面执法管理相关工作

备注:年龄、学历、退役军人身份等报名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至2026年8月。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7日。

2、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招聘报名表》填写完整(务必附上一寸照片),以word文档格式,附上身份证、学历证书、入伍证、退伍证等岗位要求的材料和纸质版报名表(需本人签名)等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2148865428@qq.com。请务必将邮件标题设置为"招聘岗位+姓名"。未按要求发送报名邮件的,一律不予受理。

3、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人员,统一通知考试事宜。

(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将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资格。

(三)体检

根据面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经体检合格后,进入政审考察。

(四)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政审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

(五)递补规定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政审或政审不宜录用、招录结束一年内提出离职的,均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其他事项

1、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计划招聘指标数3倍,将视情延长报名时间。若延长报名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仍低于计划招聘指标数3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2、聘用以后薪资待遇根据江北区相关规定执行。

3、报名咨询电话:0574-87220423、87359591联系人:文老师、王老师。(工作日8:30-11:15,14:00-17:30)。

4、在各招聘环节中,会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对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除最终拟录用人员名单外,将不再发布通知。报考人员所填联系方式请保持畅通,如因未接听、联系方式错误、无法接通等导致未能及时传达考试通知的,视为放弃。

5.拟聘人员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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