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为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国企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资深人力资源管理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4.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职业资格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6年6月10日(含);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开除国有企业的人员;
3.在各类人事考试、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中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相关规章制度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岗位职责
负责集团人力资源战略、体系、团队等管理和建设工作。
(四)岗位具体条件
招聘 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学历(学位)及年龄要求 |
资格条件 |
资深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
3 |
1.专业不限。 2.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年龄。 |
1.累计5年及以上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专业岗位工作经历; 2.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与鄞州区区属集团主业相近、规模相当的企业中,担任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专业岗位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 (2)取得与人力资源管理岗位对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已受聘满5年。 |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6月21日17:00。
2.报名方式:仅接受电子邮箱报名,报名邮箱:522530837@qq.com
3.报名要求:
①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应聘登记表》,粘贴一寸证件照片,以Word文档格式提交;连同全部报名材料扫描件作为附件一并发送。非Word格式的应聘登记表一律不予受理。
②邮件主题统一格式:姓名+资深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③报名成功标识:收到邮箱自动回复“已收到”即为报名成功。若因网络故障、邮箱系统异常等客观原因未收到回执,请务必在报名截止前工作日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电话核实,核实无误视为报名有效;报名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核对。
4.需提交的报名材料(扫描件)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内人员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③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需明确标注工作单位、具体岗位);覆盖全部有效工作年限的历年完整社保参保证明,仅提供24个月、48个月分段短期社保证明不予认可;
④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聘任文件/聘书;
⑤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补充材料。
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交全部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并按照国家及浙江省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二)网上资格初审
1.时间:与报名同步开展。
2.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邮箱逐一反馈,审核不通过的同步注明驳回原因;因材料不全、条件不符未通过初审的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一次。
3.本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所有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
(三)现场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2.进入复审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核验,复印件不予退还。
3.现场要求: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工作证明、社保记录、职称证书等核心原件缺失、资格条件不符的,现场资格复审不予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核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科研能力、工作实绩、语言表达、管理思维、问题分析及解决能力、工作愿景等方面情况,总分100分,不足75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在面试成绩75分及以上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相应招聘岗位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则另行加试。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无故不参加、中途放弃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空缺名额可视情在总成绩入围名单中由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2.考察采用背景调查或者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空缺名额可视情在总成绩入围名单中由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六)公示、聘用
1.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
2.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说明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报名、初审、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一律取消资格,并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本次招聘所有公告、通知、成绩公示、名单公示等信息,均以宁波市鄞州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内容为准,其他渠道信息无效,请考生及时关注。
3.请务必保持报名时填写的手机畅通,以确保及时收到本次招聘的相关通知。因联系不上导致错过后续环节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本公告最终由宁波市鄞州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咨询电话:(0574)89292715(工作时间开放)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292723(工作时间开放)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宁波市鄞州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026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