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海曙区文物管理所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
文物普查(编外)1名,主要负责文物普查等相关工作。
2.年龄:
35周岁及以下(1991年6月8日以后出生)。
3.性别:
不限。
4.学历要求: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要求:
文物与博物馆学、文物保护技术、历史学等相关专业。
6.其他要求:
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和思想修养良好,身心健康,要求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学习和沟通能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户籍不限,要求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7.工作待遇:
拟聘人员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工资待遇按照海曙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有关规定为其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本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8.工作地点:
海曙区沁园街345号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报名、面试、体检等程序实施。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应聘者应同步提供以下资料:
(1)《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招聘报名表》(含近期免冠照)见附件;
(2)个人简要情况介绍;
(3)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扫描件或原件照片;
请将上述资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微信号:huifenghr005,并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姓名+手机号码”。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网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8日下午17:00结束
联系人:许老师
咨询电话:0574-87080786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二)面试
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符合资格条件者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进入之后程序。
(四)公示、录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不足时,短期内可酌情从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给予补录,由本单位自行组织。
附件:
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招聘报名表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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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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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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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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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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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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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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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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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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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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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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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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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 人 简 历 |
起止时间 |
学习/工作单位 |
专业/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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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 主要 成员 |
姓名 |
关系 |
年龄 |
文化程度 |
现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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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应聘者须真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