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方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受到党纪、政纪、刑事处分,无诚信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及良好的职业素质;
2、有志于基层工作,具备一定的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团队意识和敬业奉献精神;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具体条件
出纳1人
1、大专及以上;
2、会计学、会计、财务管理专业,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资格;
3、35周岁及以下;全国户籍。
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核;
3、审核材料;
4、考试(笔试+面试,分数各占50%);
5、体检;
6、公示;
7、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二)招聘方法
1、报名时间:8月28日—9月5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地点: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北区梅堰路537弄18号)5楼财务科。
联系人:戚老师电话:87639987
3、所需资料:随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照1张。现场填写《2025年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第三方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4、资格审核:现场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核。报名者提供的个人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5、考试:符合报名条件者进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者,视作放弃资格。
6、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数1:1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7、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均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8、公示、录用: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其他
1、组织健康体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聘用以后的管理政策和待遇,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将在宁波市甬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4、本简章由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