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经有关部门同意,余姚市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协管员)1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岗位名称 |
招聘 职数 |
岗位要求 |
社区矫正协管员(大岚司法所) |
1 |
1.余姚市大岚镇户籍(以2025年4月1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5年4月14日及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专业不限。 |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余姚市大岚镇人民政府三楼组织线(1308办公室)
3.报名办法:报名者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填写一式两份《余姚市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自行下载),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4.报名咨询电话:0574-62332998(限工作时间联系)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直接面试方式。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者将统一组织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求实精神及岗位所需专业相关知识等。面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本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资格。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入围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比例(考试成绩并列的,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得分高者排列在前,下同)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报到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后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须服从单位岗位调配安排。
六、其它相关规定
1.报名表自行下载,在报名前预先打印或填写。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提前或逾期一概不予受理。报名时,所需证件资料须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的,不予受理报名。
2.报考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性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职工,工资、福利按规定收入标准执行。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相关手续。
4.本次招聘的社区矫正协管员岗位因个人原因离职造成该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程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5.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合格者,作为我市社区矫正协管员岗位的储备人选,如一年内有相近岗位空缺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按本次考试成绩递补录用。
6.学历、户籍取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5年4月14日。
7.本次招聘公告及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结果均通过余姚人才网(http://www.yyrc.com)发布,其他网站发布有关本次招聘考试信息均与我单位无关。
8.本次招聘委托余姚市大岚镇政府组织实施,本公告最终由我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4-89553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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