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宁波高新区第二幼儿园是隶属于宁波高新区教育文体局的一所公办园,下属梅景、凌云、东潮三个园区,先后获评省一级幼儿园、浙江省现代化幼儿园、省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
在高标准硬件基础上,拥有一支敬业、专业的保教团队。幼儿园致力于“美·丽教育”品牌文化建设,以“美于行丽于情”为办园理念,不断营造宽松、开放、自主、和谐的教育氛围,积极开展富有童趣、适合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多元化活动,潜移默化的让宝贝们从小将美付诸于行,将爱根植于心,开启美丽人生!
因园区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编外教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流程及要求
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相关专业,35周岁以下
2、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3、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积极主动、学习能力及沟通表达能力强
4、有相关经验者优先,教坛新秀、优质课、基本功、论文评比等获奖者、中级职称教师优先
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日期:截止2025年3月20日—26日
报名邮箱:1127283421@qq.com,邮件命名【姓名幼儿教师应聘资料】
报名所需材料: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一寸照),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招聘岗位所需证件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
按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核,并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进行初筛,通过初筛进入面试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时间。
(三)面试时间及考核方式
面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
面试内容:综合素养、教育教学能力(绘画、自弹自唱、自备舞蹈、试讲)。
(四)体检、录取
1.根据面试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浙卫发〔1999〕405号)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拟录用人员。
2.拟录用人员提供政审资料“无犯罪证明”,本单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相关信息准入查询。
聘用待遇
1.招聘的编外教师实行劳务派遣,由劳务派遣公司与编外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
2.工资待遇按《宁波高新区第二幼儿园聘任制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执行,劳务派遣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温馨提示
1、所有提供的印证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应聘过程公开公平,全程透明,园方将本着“公平公正、综合考量、择优录用”的原则开展招聘工作,受聘教职工将由园办进行统一调配。
3、面试具体地点或其余事项变动将通过邮件回复通知,请及时关注邮箱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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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574—87088391
(工作日时间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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