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北仑区交通运输局拟招聘编外人员2名。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北仑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招聘编外人员2名,执法辅助岗位,适宜男性,退役军人、军属或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无违法犯罪记录;
2、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或特别优秀人员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3、宁波市户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6、有驾照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经资格审核通过,统一进行笔试、面谈、体检后择优录用。具体办法: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17∶00。
2、地点:北仑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309办公室(北仑区恒山路78号),联系人:卢老师,联系电话:86782777。
3、要求: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及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1张。
(二)笔试、面谈
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笔试或面谈,择优录取。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组织政审,政审合格,确定拟录用人选。
(五)公示、录用
1、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北仑人才网上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反映问题经查影响录用的,不予录用;对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录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签订劳动合同(不转个人档案)。
3、新招录人员在试用期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期间仅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后工作待遇按照《北仑区交通运输局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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