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拟采用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爱岗敬业、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获奖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岗位名称 |
人数 |
岗位职责 |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
其他资格条件 (职称、年龄、工作经历等要求) |
招聘范围 |
工作部门 |
工作地点 |
行政秘书 |
1 |
1.根据学院发展要求,承担学院行政及党务办公室相应职责,为学院行政及党务工作的正常进行提供服务保障; 2.承担学院相关工作文稿的起草及内部文书、会议纪要工作; 3.具体承担学院与相关行政业务部门(办公室、人事处、计财处等)的工作对接; 4.协助做好二级理论中心组学习、教职工政治学习的组织与管理; 5.负责党员信息库管理,做好党建资料的归类与存档等工作; 6.完成学院及上级部门交待的其他任务。 |
教育学一级学科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
符合下列条件: 1.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2.具有高校相关工作经历; 3.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综合文字能力和数字化应用能力。 |
宁波大市 |
贤江艺术与体育学院 |
杭州湾校区 |
三、聘用方式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学校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方式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聘用人员与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视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四、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9日。
报名办法:请应聘人员于2024年9月29日前将应聘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E-mail至njyrsc@126.com,邮件主题标明“姓名+应聘岗位”。应聘所需提交材料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学历学位)、相关荣誉证书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五、考试办法
1、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择优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2、考试。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待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安排入职体检和背景调查,体检或背景调查不合格不予录用。
六、联系方式
人事处咨询电话:0574-82371619,联系人: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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