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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松阳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2026年松阳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招警信息

招聘6人3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3 09:00-2026/8/7 18:00

因工作需要,松阳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松阳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6名。

序号

岗位

人数

性别

学历

专业

年龄

备注

1

勤务辅警1

1

不限

本科及以上

不限

18至38周岁

需24小时值班值守,参加户外执勤,周末轮值班。勤务强度较高

1

勤务辅警2

2

本科及以上

不限

18至38周岁

需24小时值班值守,参加户外执勤,周末轮值班。勤务强度较高

2

勤务辅警3

3

专科及以上

专科:电子信息类(6101)、计算机类(6102)、道路运输类(6002)

本科:电子信息类(0807)、计算机类(0809)、交通运输类(0818)

18至38周岁

需24小时值班职守,参加户外执勤,周末轮值班。勤务强度较高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公安机关管理及安排。

(二)年龄在18至38周岁(1987年8月至2008年8月期间出生)

(三)具有松阳县户籍(以2026年8月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松阳生源(松阳县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为松阳县)。

(四)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26年8月3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报考;留学人员在2026年8月3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报考。

(五)截至2026年8月3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六)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20〕36号)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享受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待遇。勤务辅警1和勤务辅警2岗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历可放宽至专科;勤务辅警3岗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2.退役军人;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

4.见义勇为人员;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公安机关辞退的原警务辅助人员;

6.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规定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情形;

7.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不适合在公安局工作情形的。

(八)家庭成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

3.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注:这里所称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子女、未婚兄弟姐妹。


三、招聘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本次招聘的公告、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统一在松阳县政府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7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资格审核同步进行。报名时间:2026年8月3日—8月7日(工作日9:00—12:00,15:00—18:00)。报名地点:松阳县公安局一楼接待室(松阳县水南街道南环路112号)。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学历证书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需提交认定证书(证明)及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需提交退役(转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见义勇为人员需提交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确有特殊原因,委托他人代报名的,还需提供委托书(附件2)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8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考。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100米、1000米(男)/800米(女)、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纵跳摸高,测试要求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附件3)。体能测试合格者参加笔试(单项35分以上,总分180分以上为合格,纵跳摸高为通过式不占分,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测试时间和地点详见体测通知书。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材料写作,满分为100分。综合基础知识占比60%,材料写作占比40%。综合基础知识中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管理等相关法律知识占比40%,其他综合基础知识占比60%。笔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通知书。

笔试后,按照所有考生(取得有效成绩的)笔试总成绩排名前75%划定合格分数线(排名和分数向下取整),未达合格线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据笔试分数从高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五)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面试成绩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人员按照以下公式合并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然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再相等,另行组织加试)。

(七)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松阳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根据公安机关工作性质同时要求无残疾、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本人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八)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对象在松阳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未聘用人员,面试成绩在合格分及以上的人员进入松阳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库,保留递补资格至下期《松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发布之日止。在此期间,松阳县公安局有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时,在核准计划内,经松阳县公安局党委同意,可在资格库中按相关岗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等程序合格后,予以聘用。

本次招聘的辅警,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由松阳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2.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材料。

3.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4.考生报名后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有关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事宜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资格。

5.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9年)》设置及审查认定。对于未列入参考目录的专业,由招聘单位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对报考岗位、学历、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见计划表)。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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