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为贯彻落实《消防救援局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推进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健全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关于加强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由沙湾镇人民政府、东坑镇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招聘乡镇专职消防员特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责
工作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沙湾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
灭火救援员 |
- |
1 |
男 |
高中(中专)及以上 |
不限 |
东坑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
灭火救援员 |
- |
1 |
男 |
高中(中专)及以上 |
不限 |
岗位职责:承担辖区灭火、抢险救援等执勤任务,开展辖区消防宣传、基本防火检查等工作;实行24小时在岗准军事化管理,须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吃苦耐劳、工作踏实,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热爱国家消防救援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能适应准军事化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的纪律意识;
5.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91年3月18日至2008年3月18日期间出生);服兵役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6年3月18日至2008年3月18日期间出生)。具备B2以上驾驶证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1年3月18日至2008年3月18日期间出生)。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言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