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青田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8人的公告
丽水市青田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8人的公告
招警信息

招聘38人4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年01月26日-2025年02月14日
笔试科目
《综合基础知识》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青田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青田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8名,具体的招考对象、岗位、计划数等详见《20251月青田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附件1)。

本次招聘计划及相关信息均在“青田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9年1月至2007年1月期间出生)。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文化程度可放宽至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并可以优先录取: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2)退役军人;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

4)见义勇为人员;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截至2025年1月26日,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214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填写电子版报名表,与其他所需证件通过扫描、拍照等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42552012@qq.com,联系人:林超,联系电话:13757837887),或现场报名(报名地址:青田县公安局1008办公室

报名人员需上传或提供以下材料:

1.青田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请考生自行下载附件2并填写);

2.户口簿扫描件或照片

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

4.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或照片

5.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6.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表。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二)笔试

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一门,考试内容综合知识、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知识,考试题库统一通过邮箱发送至考生邮箱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合格,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能测试环节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4确定体能测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数3以上的按1:3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 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附件3),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作放弃资格,不再递补。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前,入围面试对象应按要求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入围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面试实施2天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网上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人民警察职位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按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5730日前向招聘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递补

为提高招聘工作效率和满足工作需要,在下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发布前,如遇岗位空缺的,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考试违纪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青田县公安局政治处反映。

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青田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

)本公告由青田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青田县纪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 0578-6961992

咨询电话:青田县公安局政治处0578-6806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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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丽水市青田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8人的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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