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8人52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精神和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青田县赴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48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的中小学教师为青田县教育局下属中小学正式公办教师,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具体招聘的岗位、计划及招聘条件等,详见《青田县2024年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见附件1、2)。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为18—35周岁(1988年10月31日至2006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 4.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浙江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青田人社公众号、青田教育公众号等。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网络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9日中午12点;现场报名(浙江师范大学师范类专场)2024年11月9日上午9:30-12:00,报名地点为浙江师范大学东体育场,若地址变化请关注浙师大具体安排。现场报名后同时补录网络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网络报名方式如下: (1)点击网址进行报名:报名链接 https://s9cisrdu74.jiandaoyun.com/f/6720854e070d9bcfa7b0b4b2 (2)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 (3)报名信息及初审状态查询:报名成功后可采用以下方式进行信息查询。网址查询链接: https://s9cisrdu74.jiandaoyun.com/q/6720854e070d9bcfa7b0b4b2 查询二维码 4.报名时须上传或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1)盖好院校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打印稿); (2)《就业推荐表》(原件所在高校盖章);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 (4)荣誉证书、大学期间成绩证明、获奖证书和资格证书等材料。 师范生还需提供师范类证明;青田县户籍(生源),须提供户口簿原件;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印证材料。 5. 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请各应聘人员在此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其中招聘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三)考试 1.考试时间与地点:考生于2024年11月16日7∶30前到青田县教师进修学校(江南实验学校融和楼四楼)报到,地址:青田县瓯南街道江南大道228号。 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携《青田县教育局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件)及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师范生证明、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身份证明、成绩证明、相关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考试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3.考试方式:考生经资格复审后参加专业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择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解除就业协议。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正式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青田人社公众号、青田教育公众号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后按《青田县中小学教师管理工作规定》(青教人〔2020〕9号)执行。 四、其他事项 1.2025届毕业生必须在报到前取得《毕业证书》;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必须于2027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否则将予以解聘。 2.青田县户籍以公告发布之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青田县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3.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4.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及信息的变更等将在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青田人社公众号和青田教育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5.本次招聘考务工作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田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青田县教育局0578—6822583、0578—6824892、0578—6835193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78—6822270 监督电话: 青田县教育局0578-6830329 青田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0578-6831209
附件1 青田县2024年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
注:招聘计划可视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附件2 青田县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专业目录
附件3 青田县教育局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报考科类: №
|
序号 |
招聘学段与学科 |
招聘职数 |
招聘条件 |
1 |
高中地理 |
2 |
1.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相符。 2.普通高校非师范类专业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是浙江省内生源普通类且高考录取分数线在一段线(594分)及以上,所学专业相符或相近。 3.2025年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大陆的,要求为普通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相符或相近;港澳台、海外的,要求本科为大陆公办普通高校毕业且硕士学位经教育部认证,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相符或相近)。 |
2 |
高中物理 |
3 |
|
3 |
高中化学 |
1 |
|
4 |
中学语文 |
7 |
|
5 |
中学数学 |
7 |
|
6 |
中学英语 |
6 |
|
7 |
初中社会(政史地) |
6 |
|
8 |
中小学科学(理化生) |
5 |
|
9 |
中学书法 |
1 |
|
10 |
中小学体育 |
2 |
青田县户籍(生源),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 注:青田县户籍以公告发布之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青田县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
11 |
小学语文 |
2 |
|
12 |
小学数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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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小学英语 |
4 |
序号 |
招聘学段与学科 |
相符专业目录 |
相近专业 |
学术型研究生 |
专业硕士研究生 |
1 |
高中地理 |
地理科学(师范) |
地理信息科学、地理科学 |
课程与教学论(地理教育学方向)、地理学、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 |
学科教学(地理) |
2 |
高中物理 |
物理学(师范) |
物理学、应用物理学 |
课程与教学论(物理教育学方向)、物理学、理论物理、凝聚态物理 |
学科教学(物理) |
3 |
高中化学 |
化学(师范) |
化学、应用化学 |
课程与教学论(化学教育学方向)、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 |
学科教学(化学) |
4 |
中学语文 |
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国际教育(师范) |
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 |
课程与教学论(语文教育学方向)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古代文学 |
学科教学(语文)、汉语国际教育 |
5 |
中学数学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信息与计算科学(师范) |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理基础科学、数据计算及应用 |
课程与教学论(数学教育学方向)、数学、基础数学、计算数学、应用数学 |
学科教学(数学) |
6 |
中学英语 |
英语(师范) |
英语、商务英语、翻译(翻译英语方向) |
课程与教学论(英语教育学方向)、英语语言文学(英语文学、翻译、英语语言学方向) |
学科教学(英语)、英语笔译 |
7 |
初中社会(政史地) |
人文教育(师范)、地理科学(师范)、历史学(师范)、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
政治学、政治学与行政学、思想政治教育、国际政治;历史学、世界史、地理信息科学 |
课程与教学论(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地理方向) |
学科教学(思政、历史、地理) |
8 |
中小学科学(理化生) |
科学教育(师范)、物理学(师范)、化学(师范)、生物科学(师范) |
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
课程与教学论(科学教育、物理、化学、生物方向)、物理学、理论物理、凝聚态物理、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生物学 |
学科教学(物理、化学、生物) |
9 |
中学书法 |
书法学(师范)、书法学 |
/ |
/ |
美术与书法 |
10 |
中小学体育 |
体育教育(师范) |
/ |
体育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 |
体育、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学科教学(体育) |
11 |
小学语文 |
小学教育(师范)、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国际教育(师范)人文教育(师范)、教育学类(师范) |
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小学教育(文史方向) |
课程与教学论(语文教育学方向)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古代文学 |
学科教学(语文)、小学教育 |
12 |
小学数学 |
小学教育(师范)、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理基础科学、数据计算及应用、小学教育(含数学、科学方向) |
课程与教学论(数学教育学方向)、数学、基础数学、计算数学、应用数学 |
学科教学(数学)、小学教育 |
13 |
小学英语 |
英语(师范)、小学教育(师范-英语方向) |
英语、商务英语、翻译(翻译英语方向)、小学教育(英语方向)、 |
课程与教学论(英语教育学方向)、英语语言文学(英语文学、翻译、英语语言学方向) |
学科教学(英语)、小学教育 |
姓名 |
性别 |
籍贯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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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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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成教 |
□是 □否 |
是否高职 |
□是 □否 |
是 否 师范类 |
□是 □否 |
是 否 受过处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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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住宅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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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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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分数 |
高考成绩位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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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
如所填内容与事实不符,一切后果自负。
承诺人(签名):
20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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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及签名 |
符合条件,同意该考生参加考试。
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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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 |
应聘对象凭此表参加考试,请注意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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