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浙江至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3名,派遣至丽水市处州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3名,具体内容如下:
二
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刑事处罚;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个人有严重不诚信记录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4.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等其他情形的。
三
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比选、面试、考察、公示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线下报名形式。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16日
报名咨询电话:13357085125
报名地址:浙江至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丽水莲都区人民街888号4#3楼301室)
报考人员需按上述报名渠道进行报名,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
报名需提供材料:
1.《浙江至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及一寸彩色近照1张;
2.户口本、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且正反面合并复印在同一页面);
3.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机动车驾驶证(如有);
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初审:报名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初审结果可咨询联系电话:13357085125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
(二)比选及资格复审
此次岗位组织比选。比选指标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等(如有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比选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比选合格者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浙江至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件及其他证书(如有)等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单位证明或劳动合同等有效证明)、一寸彩色近照1张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用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携带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比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体检考察
总成绩=比选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按入职体检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根据应聘者比选、面试、体检、考察等综合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拟聘用人员,因未按时报到、不服从岗位调配、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签约对象在2024年度内离职等情况带来岗位空缺的,可按照“同岗位、同要求、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递补人员与岗位匹配度不高的,公司保留是否聘用的权利。
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
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浙江至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浙江至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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